按照《党章》规定以及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10月9日,该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会议由院党支部副书记白玛桑珠同志主持,全体在家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支部书记杨晓燕首先代表上一届支部委员会报告了近两年来的工作,会议审议了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随后,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程序要求,严格规范地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全体参会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通过了候选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通过等额投票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全院正式党员18人,按照规定应到18人,实到15人,符合法定人数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强化了该院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组织化、规范化,增强了党员民主意识,调动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为党支部委员会输入了新鲜血液,将进一步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下一步党组织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