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窨井盖“吃人、伤人”事件,依法惩治破坏和盗窃窨井盖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5月11日,我院联合达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辖区内重点路段的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此次联合检查工作由我院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开展,工作中,我院干警对城管局执法人员讲解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并对达孜区虎峰大道沿线主要路段和金山路路段进行了实地排查,对发现的损坏井盖要求城关局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进行补缺、修复和更换。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形成窨井盖常态治理的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工作理念,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整治,维护公共利益,确保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