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立案监督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9月7日,我院检察业务部干警对我区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此次立案监督工作,我院通过查阅被监督单位的出警记录、接受案件登记本、立案登记本和治安案件卷宗等方式,重点结合110接警登记本中移交刑警、交警的案件是否立案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梳理,对未进行立案案件进行了登记。同时,检察业务部的同志对公安机关在案件侦办中的办案细节、执法规范等方面提出口头建议。
根据此次立案监督的情况,我院还将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