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2月10日,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邀请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孜区文化和旅游局、达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达孜区教育局、达孜区公安局对法律规定的职责进行公开听证,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担任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
公开听证过程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会上首先宣布听证会纪律、宣读公开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随后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事实及相关建议,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向行政部门提问并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由达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店及饭馆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监管工作,由达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网吧及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监管工作,达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达孜区教育局及达孜区公安局积极配合、支持此项工作。最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巴卓玛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的责任,我们要提高责任心,共同担负起这个职责,我们检察机关也会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开展检察听证会,有利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且能够充分保障行政部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且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