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食品药品领域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食药安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我院与县人大、公安局、市监局、环保分局、城管局联合开展了过期食品销毁活动。

过期食品由于储存时间过久,可能发生化学变化,误食容易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时间长了会引起细胞癌变,导致癌症发生,对身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活动当天,各联合部门将过期食品载于两辆货车上,并以悬挂横幅、播放藏汉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形式围绕县城主干道行驶,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当天下午,将两车过期食品载至销毁点所进行集中销毁,此次销毁了共计10余种、市值8万余元的过期食品,主要有方便面、饮料、饼干等。

通过此次宣讲与销毁活动,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