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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19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
        时间:2021-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政策好,非常关心我,有了这笔钱,我就能照顾好阿妈,也能安心继续上学了,谢谢,谢谢你们!”接到司法救助金的被救助人激动地说。今年1月以来,噶尔县检察院检察官向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分三次送去了司法救助金19万元,并宽慰她要坚强起来,用积极的心态面对困境。

        据悉,噶尔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该案对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造成了巨大创伤,同时,被害人家庭困难,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被害人正常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

        “这是一起监护人侵害案,本案中的被告人是被害人的监护人,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此,这也导致被害人没有通过诉讼获得任何经济赔偿。”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状况后,我们化“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把19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手中,用于保障被害人今后的生活和成长。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救济措施。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既要依法打击犯罪人,更要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用心用情关心、关爱和帮助被害人,体现检察为民的初心和使命。”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西藏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不断完善机制增强保障,积极主动优化服务,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解决被救助人实际困难。今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25人,发放救助金60余万元,防止和减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真正将司法救助转化成了受困群众的“温暖”,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努力做到解民生之忧、纾民生之困,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来     源西藏检察

         审     核:多吉热掸

         编     辑:次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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