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为平安噶尔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始终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的要求,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做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先锋模范。
五年来荣获全国性荣誉4次、自治区级荣誉2次。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2014年度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年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201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7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噶尔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先遣连精神”和“孔繁森精神”,为奋力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噶尔检察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