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五大专项行动”的指导作用,检察院于1月13日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大学习”第四期,对《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一文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
通过此次学习,我院干警更加深入了解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内在规律,指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前进方向。 集体学习结束后,扎西措姆同志向全体干警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走什么路的问题,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道路,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法治建设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基层检察干警是法律监督的重要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我们在工作中更应该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