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以“我管”促“都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着力增强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近日,江孜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涉事问题,以“三项举措”让爱不再缺位。
以帮教磋商会推进落实“六大保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更好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凝聚各方力量,落实“六大保护”,牵头召开磋商会,邀请县民政局、教育局、妇联、公安局刑侦大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门就涉事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了会商,沟通探讨,群策群力,专门就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提思路、找举措,切实将党委政府及各方力量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落到实处。
以“不公开听证会”推进司法公正
针对涉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相关行政部门及未成年人亲属列席。不公开听证会由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杰同志主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听证权利义务及会场纪律,通过介绍案情、列举事实、出示证据、询问提问、独立评议、发表评议意见、当事人陈述等环节,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并同意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
以“督促监护令”明理说法
4月28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瑾向涉事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宣告送达了本县首份“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围绕监护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管教不严、未成年人涉事问题等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当场对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并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劝导监护人努力用爱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
未成年人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这既是检察机关在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也是江孜县检察院阳光司法的一项具体举措。通过“三项举措”,既传递了司法善意和温度,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本院将持续跟踪、定期回访,全面监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