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知晓率,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实效,3月15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本院发出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建议以来查处缴获的一批过期食品进行集中销毁,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11月,江孜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江孜县几家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相关违法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及时查处收缴,以儆效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和不合格商品等假冒伪劣产品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共收缴假冒伪劣香烟162.3条,价值20082元,查处过期食品、化妆品、粮油等10个大类64个小类商品,共计4.75吨,价值76413元。3月15日,相关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对依法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价值10余万元的货物,切实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为保障人民群众“公平消费”贡献检察力量,把每件群众身边的“小事”当成“大案”来办,充分践行为民理念,彰显司法情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