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马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职能
(一) 检察综合部.负责机关文电、 会务、 机要、 档案、 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 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 处理检察信息, 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和有关国际司法协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口岸检察室工作.
(二) 检察业务部.负责对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 出庭支持公诉、 抗诉, 开展相关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康马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犯罪, 故意杀人、 抢劫、 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 出庭支持公诉、 抗诉, 开展相关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办案组、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办案组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 出庭支持公诉、 抗诉, 其中对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 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开展相关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 对刑事判决、 裁定执行、 强制医疗执行、 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 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 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侵害英雄烈士姓名、 肖像、 名誉、 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工作.
案件管理部.负责对司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承办案件统一受理流转、 办案流程监控、 涉案财物监管、 法律文书监管、 案件信息公开、 业务信息监管.承担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工作.负责办案质量评查、 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及态势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 承担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各子系统的应用管理和规范应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