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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九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1-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9日至6月5日,九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7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事实求是提出了巡察整改要求。院党组对落实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就整改情况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分析原因,对需整改的问题逐个进行交办,分解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县委第九轮巡察组对院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完全符合精神要求和单位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面认领,并将深入分析症结所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巡组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布次仁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代园园以及党组成员巴桑同志和李红同志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财务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17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会议2次、全体干警大会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整改负责人多次主动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院党组《关于报送<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朗检党发〔2021〕16号),《方案》分为个阶段进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情况方面;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等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县委巡察组关于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院党组主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416项,共制定整改措施33条,针对5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7项,共上缴违规资金18483.4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0(其中修订完善9项,新制定1)。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党委、市委重要部署情况方面 

          存在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浮于表面。2018、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应急预案、宣传工作方案落款时间与标题年份不一致。二是开展工作不符合实际。2018年10月8日,检察院安全生产会议中研究内容为做好2017年党的十九大值班工作;2018年第76期简报中出现“2017年6月13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改变、端正工作作风,加强对文字材料的审核力度,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各项方案、计划等。二是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对安全生产以及其他材料逐级审核把关,杜绝了材料照搬照套的事情发生。 

          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不规范。一是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2019年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台账记录中专题研讨、集中学习和讲党课次数与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查评估报告中次数不一致。二是主题教育召开不规范。2019年无召开组织生活会请示和批复;2019年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测评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代园园“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对郑波进行谈话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座谈会,整顿全上下工作作风;二是规范了学习制度、形式等,改进了工作作风,安排专人对每次会议、学习进行严格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党组成员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学习形式,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自查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强化整改成果;同时在方案制定、材料编辑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进行研究论证,确保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保密意识不强2018年秘密文件29份、机密26份,2019年秘密22份、机密33份,2020年秘密18份、机密15份与普通文件混存一处,未做到专区、专柜、专人管理,未按保密工作要求进行独立登记存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工作督促检查,对保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真学习了《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保密知识,全院干警签订保密协议书,规范密件、电报归档工作,对密级文件单独登记存档,做到专区、专柜、专人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2017年与2018年的意识形态自查报告雷同,2018年意识形态上半年工作总结与2019年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起草材料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二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县委宣传部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朗县检察院意识形态特点,制定《朗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强化思想认识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培养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把好文件起草源头关;四是加大对照搬照抄往年材料现象的整治力度,规范文件存储、收集和整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存在问题1:会风不实。2018年至2020年个别干部在休假、事假、出差期间,党支部学习考勤表中仍有签到。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党支部会议制度》,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宣传委员(巴桑格珍)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严格按照工作实际打考勤,杜绝代签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一是报销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至2020年检察院干部报销住宿费共计1.87万元,只有增值税发票,无出差地和事由;2019年检察院在无任何情况说明下,向法院支付涉案款36.5万元;2019年检察院干部在报销值班费,未附指挥中心值班表;2018年接待林芝市检察院工作组费用786元无验收人签字;2017年至2020年检察院车辆油料费报销里程数为手写白条,且同一地点出车报销公里数不同。二是超额报销。2019年检察院干部超额报销9天值班费270元。三是报销程序不规范。2018年检察院发放出差、下乡补助5200元,报销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四是违规报销。2019年索朗加错同志在县级领导周末、节假日留守期间,以值班名义违规报销60元;李红同志在同年又休假又产假,仍领取包干经费;2018年6月-9月检察院违规用公款报销干部住宿用水费用4558.4元;尼玛卓玛同志在休假期间仍报销下乡补助50元。五是存在公对私问题。2017、2018年两次购买办公用品共计1.56万元,该笔资金未打到卖方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朗县差旅费管理办法》(朗政办发〔2021〕9号)《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部分财务审批程序事宜的通知》(朗政发〔2016〕96号),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审核工作,尽力做到每一笔收支财务报销材料齐全后再进行报账;完善干警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主任初审,副检察长终审,严格审核把关,尽力做到每一笔差旅费报销都有依据;已与朗县人民法院对接并补齐相关材料,并严格审核涉案财务移送资料;按照《朗县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完善派车单、车辆情况登记表和大型维修审批单,细化车辆出差、维修审批程序,规范车辆出差、下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深入学习《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加班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朗政办发2017〕158号,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按照《办法》标准执行,并坚决制止超额报销行为的发生。经核实,2019年索朗加错同志实际超额报销天数为2天(标准:30元/天),涉及金额60元,对超额报销值班费进行足额追回并上缴国库;对李红同志在同年又休假又产假时违规发放包干经费12020元全额追回并上缴国库。三是进一步学习《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部分财务审批程序事宜的通知》(朗政发〔2016〕96号),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报销流程,杜绝出现审核人与报销人为同一人的情况。四是加强学习《朗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休假包干补助方案及请假报销规定》(朗政办发2018〕21号)、《朗县差旅费管理办法》(朗政办发2021〕9号),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实行出纳、会计双审核,做到严把关、严审核,坚决制止违规报销;将公款代缴水费4558.4元由院内居住的干警均摊并上缴国库,同时从今年开始生活区产生的水费,由院内居住的所有干警均摊,并统一由财务室上缴朗县自来水公司;经核实,尼玛卓玛同志在休假期间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1月28日提前返岗,2020年2月6日确因工作需要下乡,不存在违规报销下乡补助情况。五是针对2017年、2018年两次购买办公用品未打到卖方账户进一步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认真学习《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部分财务审批程序事宜的通知》(朗政发〔2016〕96号)等相关财务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我院财务报销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个人垫支的,需经领导同意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后方可报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食堂接待管理不规范。一是2018年至2019年在食堂接待工作组12次,其中11次未收取就餐费;二是2021年食堂餐费被用于购买酒水、带货车费等共计1785元。三是食堂采购无出入库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员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林财行字2020〕5号)、《关于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通知》(藏纪发2018〕11号)、《朗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朗政办发2017〕143号,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审批单;二是党组书记带头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执行统一在院食堂进行公务接待的规定,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收取就餐费,并及时登记入账;三是在食堂醒目位置粘贴提示标语,用以提醒工作组主动交纳就餐费。四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执行,将购买酒水及带货车费等共计1785元收缴并上缴国库。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办法,严格登记干部伙食费收支,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每日用餐人数,做好每日食堂物资采购登记,杜绝食堂虚列支出,特别是年初年末大额支出,超标准拨付食堂补贴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四风”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11月26日,以公款购买价值7100元办公楼绿植;2020年12月26日,采购2台价值共计4.86万元的智能按摩椅,检察院存在讲排场问题,奢靡之风突出,缺少艰苦奋斗精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未一以贯之反对和纠治“四风”问题。 

          整改情况:由院党组书记代表院党组在干警大会上深刻检讨,并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老西藏精神、那曲精神等;保管好现有的资产,努力营造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型检察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5:项目建设不规范。一是项目程序不规范。2020年12309检察服务大厅装修工程竣工资料中会议纪要议定施工时间为8月18日,而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报审表中,材料,进厂时间为7月21日;2020年朗县检察院技侦楼改造维修项目竣工移交证书时间为6月29日,而验收时间为9月28日,存在先交付后验收现象。二是项目资料不规范。2018年至2020年检察院干警周转房维修工程、党建活动室维修项目、技侦楼改造维修项目和12309检察服务大厅装修工程,项目竣工资料中无结算清单、施工总结、照片、民工工资发放表。三是虚报民工工资。2020年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装修工程民工工资发放表中,有7名工人的工作天数为11到18天不等,而施工实际工期为10天。四是项目会议纪要造假。2018年3月5日,检察院党组会议纪要讨论研究干警周转房维修项目相关事宜中,询价公司三个,但中标公司为三家之外一个。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朗县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同时与相关部门多沟通,多借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时整理会议记录,避免错记漏记,而导致时间不一致问题的产生;严肃项目建设纪律,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审核项目竣工资料,注重细节审核,并实行出纳、会计双轮审核,从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部分财务审批程序事宜的通知》(朗政发〔2016〕96号),以及从开工到竣工所需工程资料,建立竣工资料所需清单,避免资料漏报;增强财务人员责任心,实行出纳、会计双轮审核。三是针对装修工程中民工工资发放天数与实际工期不符问题,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强财务人员对项目资料审核的重视度,严格细致审核竣工资料,实行出纳、会计双轮审核,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细节。四是针对询价公司与中标公司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进一步学习《朗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朗政办发〔2020〕34号),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杜绝出现单独、定向的议价对象或选择性议价。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存在问题1:支部核心作用软化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9年支委会第五次议程与2020年支委会第五次议程雷同;2018、2019年党支部“讲政治 遵规矩 守纪律”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内容雷同;2020年研究讨论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二是民主评测不认真2019年组织生活会中,评议党员投票结果优秀为索朗加措、索朗旺久、格桑央金,而被评为优秀人员为索朗加措和代园园,存在改动党员评议投票结果现象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2020年组织生活会个别干部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剖析问题不深,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剖析自身问题,存在敷衍了事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支部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精准掌握条例和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保质保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指定支部委员郑波专门负责会议材料及会议记录,会议材料、记录形成后由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支部党员特别是支部委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精准掌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流程;召开支部委员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以谈心谈话形式对拟稿人郑波进行批评教育,在支部委员会上支部书记没有审核把关作深刻检查;以此次问题为戒,今后支部所有自产材料撰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以达到提高支部自产材料质量的目的。三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及批评意见,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交由支部委员会审阅,支部书记亲自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发回本人修改完善,直至达到要求后方可过审;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的问题,经支部委员会决定,要求侯叶莎同志对此问题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民主集中制落实存在偏差一是“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2017年9月10日、2020年3月5日、16日党组会议无原始记录。二是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不一致2020年6月23日、7月28日党组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讨论研究事项不符。三是事项决策不到位2019年、2020年发放公益性岗位和书记员等6人通讯补助未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增强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记录内容,班子成员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二是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扎扎实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院党组工作规范水平;明确刘益昕同志专门负责党组会议会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内容统一,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呈交党组书记审签。明确规定财务经费支出超过1万元的都上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今后关于公益性岗位和书记员补助发放要及时召开会议并做好记录;狠抓“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凡涉及本单位的重大项目决策、干部推荐工作、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决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一是廉政谈话走形式。2019年党风廉政谈话记录中谈话人为代园园,被谈话人为陈潇霄,而谈话内容中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人为索朗加措。二是述职述廉应付了事。2019年、2020年两名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雷同。三是廉政材料缺失2018年至2020年4人次无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廉政谈话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廉政谈话中,按照任务分工,认真严肃开展廉政谈话,避免廉政谈话流于形式;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等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谈心谈话时,安排专人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谈心谈话后,及时将谈话记录整理归档二是对索朗加措同志和巴桑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就该问题进行深刻检讨;组织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廉洁情况如实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办公室对单位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后,报送县委、县纪委,杜绝述职述廉报告雷同的情况发生。根据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发现,尼玛坚增同志于2020年7月调离我单位,索朗旺久同志于2020年12月31日增补为党组成员,其余缺失材料已按照当时工作实际补充;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责任制要求,组织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班子成员必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自觉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向党组织述职述廉1次党组班子成员要认清述职述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扎实做好材料撰写等相关准备工作,全面客观、高质量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准确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确保述职述廉全覆盖,防止应付走形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4: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2019年支部换届材料中,参会人为8人,投票数为10票,票数与参会人数不符;根据中共朗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中支委会会议记录要求,主持人应为党支部书记,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但在检察院换届会议纪要(1)、(2)3)中,主持人均为索朗加措。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朗县县直机关工委换届工作流程图》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支委会成员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支部换届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存在问题1:学风不实通过理论测试发现,检察院党组对理论学习理解不深,掌握不牢,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清楚、不了解,为做到入脑入心,学习浅尝辄止。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组学习制度,截止目前,开展专题学习46场次,领导班子讲党课4场次,开展专题研讨4场次,撰写研讨材料、心得体会90余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自学和调研活动,并做好学习笔记,加强理论测试。端正学风,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同时带着问题去学,达到学用结合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文风不实。2019与2020年维稳工作方案,2019与2020年综治宣传周实施方案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发文人员履行登记、编号、签发手续,并严格确定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二是扎实做好会议相关记录,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按时开展好学习,如实记录会议各项事项。三是创新监督方式,严格规范办公室文件起草、审核工作,做到有签字、有把关,在源头上、细节上从严管理;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个人负责起草处理的文件编号、签字等出现问题,将对涉及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五是提高政治站位,指定专人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严格按照每年最新下发的文件起草方案,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和更新内容,严禁与上一年雷同,严禁照搬照抄,已起草的文件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方能归档留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文件处理不规范2018年至2020年共717份文件未阅办处理,384份文件无领导批示,28份文件未传阅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间节点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及时完善文件阅办制度,健全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做到上级文件政策的落实份份有阅办意见,件件有安排部署,并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文件登记归档工作。三是加强文件阅办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办文流程,对县级各部门来文高度重视,加强督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主题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今后改进和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上展现新作为,着力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上达到新高度,着力在营造决胜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浓厚氛围上筑就新高峰,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 

            

            

            

            

            

          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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