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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芝市朗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42日在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索朗加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大会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林芝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朗县人民检察院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自治区九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职,服务人民,强化法律监督,为朗县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一年来,我们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朗县、法治朗县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6件8人,批准逮捕3件3人,不批捕3件5人,批捕准确率100%;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11件14人,提起公诉11件14人,出庭支持公诉32次,其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7人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件14人,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二)职务犯罪查办实现新突破。持续保持反贪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主动挖掘涉农、扶贫职务犯罪线索。2017年我院初查1件,立案侦查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1200元,让全县干部群众感受到反腐的决心和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依托朗县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对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干部、驻村驻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班子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15场次,参观学习党员干部达750余人次,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邀请广东省检察院反贪专家深入县农行开展金融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1场次,得到农行员工一致好评。有针对性开展基层、行业预防,深入乡镇、基层卫生院开展预防调查2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份,向相关部门提出预防意见建议8条,均得到采纳、整改。

        (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与林业部门打造了“补植复绿”警示林,在306省道醒目位置树立了“补植复绿”警示宣传牌,组织涉林违法犯罪人员开展生态修复活动,种植树木4600余株,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积极推行公益诉讼机制,与县国土、食药监督部门签订了加强协作推进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办理因环境保护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安全

        (五)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强化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以及违法插手经济、民事纠纷等突出问题,监督立案2件,撤案1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1人,得到法院有罪判决。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监督对量刑明显不当的提请并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案件1件,法院予以依法改判。三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建议公诉部门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对1名保外就医人员17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向县司法局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1份,均得到有效回复和整改。

        二、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朗县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推进法治朗县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开展法治、综治宣传58场次,反腐倡廉法治教育18场次,青少年法治宣讲5场次,爱国主义教育2场次,企业专题法治宣讲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300余份,接收群众各类咨询40余起,受教群众达7000余人次,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二)着力强化强基惠民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强基础惠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驻村点朗镇巴热村,对101户300余名群众进行面对面服务在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中,我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4个,帮助老百姓办实事11件。其中巴热村荣组至巴热组村道水泥路全面完工,解决了村民出行难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反分裂斗争、爱国主义教育,进行感党恩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6场次,进一步增强村民爱国意识。扎实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措施,建档立卡34户100人,实现脱贫25户。着力推进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我院从自身经费中解决朗镇巴热村村“两委”购置会议室设备费用共计5万元。

        (三)着力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5次深入金东乡、朗镇开展精准扶贫调研,征求意见、建议8条深入开展“四对一”结对帮扶,全院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7户,看望慰问贫困群众34户次,慰问金、慰问品共计3万余元,精准扶贫基金捐款2400元。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院党组和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民政局、朗镇党委、政府,筹措资金6.5万元,为巴热村荣组困难群众德吉新建房屋,切实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在“品牌创建”中勇于创新,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

        一年来,我院按照区检院“一院一品”的要求,结合朗县实际,着力打造“搭检民平台,护边境小康”朗县检察品牌,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把服务和保障民生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搭检民平台”,筑沟通桥梁。我院在各乡镇、村聘请7名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检民联络员。检民联络员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基层“联络员”、“ 信息员”作用,反馈意见建议7条,协助收集职务犯罪线索1条,立案监督线索1条。依托我院驻村工作队和检民联络员分别在朗镇巴热村、金东乡设立了全市第一、第二个检民联络站。检民联络站设立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0起,提供法律服务9次,开展法制宣传4场次,妥善解决朗镇巴热村村民与拉林铁路(朗县段)施工队劳务纠纷1件,为村民追回民工工资4万余元。

        (二)“护边境小康”,做建设卫士。边境小康村建设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群众真正得实惠,我院切实加强专项预防与县发改委、城投公司、金东乡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边境小康村建设领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将关口前移,实时实地了解掌握项目前置手续、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年来,我们先后深入金东乡六个边境小康村开展专项预防6次,开展法治宣传8场次,警示教育1场次,向村民、施工队发放宣传册70余份,检民联络卡40余张,并针对专项预防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预防检察建议1份,督促其整改。

        四、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大力推进监察、司法体制改革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

        (一)全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做好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平稳划转中央政法编制3个,转隶干警3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院党组深入了解掌握转隶人员干警思想状况,打消思想顾虑,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为顺利实现转隶打牢思想基础,确保全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顺利完成。

        (二)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权限配置、履职监督、岗位职责、司法责任制追究9项配套制度,入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83.3%。加强检察官司法办案全程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件。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入额检察官5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8.4%严格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规定,今年4月以来,院领导直接办案9件,占总办案量的60%。积极探索开展基层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部一室”。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完成检察人员的职务序列套改和工作套改并予以兑现

        五、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强党建、增团结、促业务”暨“四讲四爱”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年累计开展理论学习30次,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聆听专题报告5场次,专题研讨6次,撰写学习心得45篇,撰写理论文章8篇,其中1篇被《西藏检察》采用。

        (二)紧抓党建不放松。夯实组织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党组成员2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增强组织活力,充实3名青年骨干到院党支部。加强阵地建设,投入20余万元建成了集党员学习、支部活动、检察文化建设于一体的党员活动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爱国热情,组织党员深入朗县敬老院开展“关爱老人、传承美德,让爱流动”党员活动日活动,投入资金2万元。组织党员深入巴尔曲德寺开展“法治进寺庙,一颗红心面向党”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僧人爱国主义情怀。2017年,我院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民团结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三)加强业务能力培养。广泛开展了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为重点的分类培训,共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1人次,参加远程视频培训56人次,派遣1名干警到林芝市院民行处跟班学习3个月。积极响应高检院“双百”计划,选派1名业务骨干到对口援藏省市(广东)跟班学习办案。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我院公诉科荣获全市公诉业务竞赛第二名,1名干警荣获全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第二名。

        、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致力树牢检察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视察工作12人次。主动接受巡视整改。坚决贯彻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对巡视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接受区党委巡视五组和自治区检察院巡视组的巡视,主动认领巡视组提出的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9条,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2次,深刻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全面完成整改。自觉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运用,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不断强化案件集中管理,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全程留痕,案件受理、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搭建“阳光检务”平台,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及时传播了依法治藏“正能量”和朗县检察“好声音”,共发布信息464条,浏览39387人次,浏览信息231168条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体检察人员同心同德、奋力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新成效,我院先后涌现出5个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面对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形势、新变化,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织建设薄弱,还需大力推进;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力度不够;三是面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任务,检察人员吃苦耐劳和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开展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监督等工作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强化措施,迎难而上。

         

                           2018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朗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12345” 总体思路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朗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建成小康、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加强平安朗县建设,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保障朗县社会局势安全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农牧区、寺庙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严惩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

        三、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突出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严厉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侵害公益事件及其背后的监管不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朗县“绿水青山”。

        、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岗位练兵、岗位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六位一体”谋发展,打造新时代受援格局

        积极推进检察受援工作,主动与对口援助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主动汇报工作,把人才受援作为重要基础抓好落实,把项目受援作为重要保障持续推进,以“团队援藏”优势固强补弱,以“六位一体”格局补齐自身发展短板,积极争取援藏资金的尽快落实,切实将检察受援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为朗县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补植复绿”:司法机关积极探索符合生态环境实际的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求破坏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破坏的林地重新播种、植树,让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地恢复。

        ?公益诉讼”:2017年7月,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④“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⑤“一院一品”:根据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等要求,张培中检察长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积极开展基层检察院品牌创建活动,促进全区基层院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其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成立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⑦“入额检察官:目前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推行员额制,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助理是检察官的助手,也是未来检察官的“蓄水池”。

        “双百”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人才援藏力度,201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才援藏“双百计划”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内地检察机关援藏干部人才数量、西藏到对口支援检察机关岗位实践锻炼人员数量分别从每年50名增加到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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