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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芝市朗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1日在朗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索朗加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朗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践行“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的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县委“12345”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职尽责,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50件。

        做优刑事检察,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4件10人,不批捕2件2人,复议1件1人。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件23人(含指定管辖1件1人),不起诉2件2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件,依法纠正漏捕2人;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应邀提前介入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县法院2019年财产刑执行案件24人依法进行监督,确保判决得到依法执行依法对我县17名社区矫正人员中“四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进行重新排查,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坚持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与维护被害人权益相统一,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捕诉一体”办案率达100%。

        做强公益诉讼,守护国家和社会公益。聚焦“五大领域”开拓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职权主动核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均得到行政机关采纳、回复、整改。成功办理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朗县人民检察院在保护国家、社会公益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体现了检察担当。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书面汇报4次,口头汇报20余次,县委书记2次作出重要批示,政府发文支持、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保护公益合力,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坚决扞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加大线索排查和检察办案力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并积极履职,设置16个过期药械回收点,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806种,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对已办理的6起公益诉讼案件均深入案件现场及时开展“回头看”,现均已整改到位无反弹现象,达到检察建议的预期目的,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教育、团委、工青妇、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家长、学生代表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未检工作,积极为做好未检工作出谋划策,携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推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与朗县教育局会签《关于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机制》,检察长受聘为朗县中学法治副校长,与朗县中学共同建立“灯塔”未检工作室,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有不良行为的少年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种服务。工作室成立以来,开展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犯罪预防知识宣传活动4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000余人次,进一步推进了平安校园建设

        做实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方位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深入6乡镇52个行政村(居)线索排查、法制宣传10次,受教育群众2100余人,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对我院近5年办理的件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未发现涉黑恶案件线索。依法快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落实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成立专案组,由检察长带头办案,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批捕7人(追捕2人),起诉18人。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前介入1件,发出侦查取证建议书1份,参加联席会议4次。

        二、服务县委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朗县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扎实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15次。院主要领导深入金东乡8个行政村开展了脱贫攻坚调研,发现问题5条,提出整改意见6条,形成调研报告1份。深入登木乡洛龙村开展“四对一”结对帮扶活动4次。派驻单位解决驻村工作办实事5000余元,党员干警实地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计7200元。

        深入开展强基惠民活动。驻村工作队聚焦驻村“七项重点任务”,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扶贫脱贫政策59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活动,“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6场次,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庄环境清洁行动20次;争取民生项目7个,总投资510余万元,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件,投入资金 21270元。强化宣传报道,积极推广典型示范,各大主流媒体采用18条,其中,中央级媒体采用5条。

        提供检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年共开展检察长接待12人次,接待群众15人,开展普法宣传1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干部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000余人,得到了干部、师生、群众的好评。

        三、守初心担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治检

        牢记民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强化理论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辅导、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集中理论学习7次,研讨发言26人次,院领导讲党课6次,听取专题辅导4场次,个人撰写学习心得33篇。创新活动载体。邀请老党员、老检察官畅谈新旧西藏对比、新旧检察变化;组织开展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承诺、与国旗合影同唱“我和我的祖国”,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等相关活动。对标对表检视问题。院党组及全体党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自我检视问题,检视出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53条,其他党员干部存在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65条,现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治党、治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及区党委实施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对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季度公示。强化廉洁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真正做到公正严明的办理各类案件,廉洁从检。

        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素养。广泛开展了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为重点的分类培训,共派员参加各类培训11人次,参加远程视频培训、网络课堂28场200余人次。主动挖掘自身潜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列席检察委员会扎实开展业务学习“晚间小课堂”活动,组织援藏干部业务骨干开展各类业务讲座18场,参学干警达200余人次。积极落实高检院“双百计划”派出1名干警到广东省惠州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先进办案理念和技能不断提升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强力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制度改革,工资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聘用3名书记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有效解决我院编制紧缺现状。 

            、接受监督,在秉公执法中提升品质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参加民主生活会、“检察开放日”活动、视察检察工作等4次,积极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在广泛深入的监督中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条、法律文书公开9份、重要案件信息16条对外发送微博46条,微信60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朗县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荣获朗县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朗县2019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朗县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朗县2019年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向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检察监督效力不强监督案源线索主要依赖司法机关的移送提请和当事人的控告申请,存在主动挖掘线索能力不强二是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程序不规范、相关法律文书及材料制作不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规范司法办案做的还不够。三是缺乏过硬的专业法律知识能力民事检察工作停止不前,行政检察工作仍然难以打开局面。公益诉讼工作虽然有了一定进步,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服务大局,主动迎接检察职能调整新挑战,主动落实深化司法改革新要求,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为朗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努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犯罪,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

        三是扎实推进检察职能工作。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上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继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重点针对虚假诉讼、枉法裁判、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案件开展有效监督下大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重点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进行监督

        四是持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始终持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继续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产保护等领域相关专项行动,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促进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发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为原则,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促进依法履职汇聚公益保护合力。要扎实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已办案件持续跟进监督,做到“件件有整改”、“件件有结果”确保取得实效

        五是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纪党规,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检委会议事规则,提高班子的决策议事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政法机关和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为反面教材,加强正面教育,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上级检察院的系列部署,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奋力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一个引领”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引领,聚焦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和高检院要求的轨道上来,把根本遵循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思路举措,把检察要素资源配置到与职责担当要求相适应的领域和环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西藏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两个紧扣”就是紧扣西藏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进行斗争的社会特殊矛盾,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在特殊矛盾表现突出的敏感时期和特殊节点,举全区检察系统之力、全力以赴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以推进检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对物质文化的更高要求和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三个围绕”就是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着力优化检察职权和资源配置;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四类罪犯”:刑罚执行中,能够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仅限于四种,即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宣告缓刑的罪犯、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③“认罪认罚从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捕诉一体”: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⑤“五大领域”:公益诉讼的五大领域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国有财产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⑥“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发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双百”计划”:201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才援藏“双百计划”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内地检察机关援藏干部人才数量、西藏到对口支援检察机关岗位实践锻炼人员数量分别从每年50名增加到100名。

        “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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