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 2月 25日在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索朗加措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和“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①的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紧扣县委“12345”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时代检察事业稳步向前。
一、聚焦“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加快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84件,同比上升44.8%。
推动刑事检察做优做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10人,同比上升43%,批捕5件5人(依法批捕全市首例拒不执行裁定案);受理审查起诉7件11人,与上年持平,起诉6件10人。贯彻少捕慎诉办案理念,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逮捕必要不批捕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索某经公开听证依法不起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应邀提前介入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对有重大影响的尼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2001年陈案),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制发侦查取证建议书,该案2天批捕15天起诉。加强审判监督,针对马某某贪污受贿案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1份,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该案事实、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阐明检察机关意见,获得法院支持改判。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跟进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和矫正情况,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入矫、解除监督8次,思想教育6人次,保外就医人员审查3次。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③,适用率达到100%,提高量刑建议精准率,提出确定刑建议9人,幅度刑建议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强化案件质效评价体系,案件比④始终保持1:1。
推动民事行政检察脱虚向实。与县法院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受理情况和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共享,全年调阅审查民事生效裁判文书16份,旁听民事案件庭审过程2次,审查行政执法案件21件,排查线索1条(目前正在初查中)。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促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1件,侵害人主动向被侵害人支付拖欠达2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1万元。通过个案探索,类案办理,与法院、司法局签订《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支持起诉案件长效合作机制。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拓面提质。深入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排查案件线索13件,立案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均被有关部门采纳、整改并回复,督促清理建筑、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0余吨,恢复河滩草皮植被1000余平方米,没收、扣押不合格玩具、过期食品、酒水价值3000余元。积极探索文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排查线索2条,立案1件。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10余次,针对个别单位整改后严重反弹情况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份督促其整改。一名干警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推动未成年人检察持续发展。切实发挥“灯塔”未检工作室及检察长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的优势,坚持不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⑤,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2场,开展疫情防控、防性侵、防欺凌等主题“法治进校园”宣讲4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件。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突出单位和个人。
二、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检察担当
紧扣西藏社会特殊矛盾和主要矛盾,紧贴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朗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在履职尽责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助力疫情防控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严格落实县委各项防疫部署,扎实做好自身防疫、社会防控工作。全体检察干警主动请缨,深入医院、学校、农贸市场、酒店等防疫一线开展消毒、集中留观人员排查管控、涉疫物资排查等防疫50余人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两微一端”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看待疫情。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发为武汉抗击疫情捐款9400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深刻揭批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深入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5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院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开展维稳、换届选举督导检查、河长巡查工作24次。全力维护敏感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值班带班900余人次,出动巡逻车辆20余台次,积极参与全县安保工作2次。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⑦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12次,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各类已办案件74件,切实做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积极整顿行业乱象,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始终秉承“管肚子”更要“管脑子”的扶贫理念,结合“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感党恩教育、扶贫政策宣讲8场次,与贫困群众座谈1场次,积极引导贫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靠双手致富,靠勤劳致富。践行共产党人的宗旨,深入开展“四对一”结对帮扶24人次,发放慰问物品4500元,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根基。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在打造检察铁军中凸显检察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忠诚、担当、干净的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学习48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召开党组会议14次,讨论和决定事项36项,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13次,厚植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基。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投入36万元打造“党旗红*检察蓝”党建品牌文化阵地,投入2万元为驻村点登木乡洛龙村安装LED政策宣传栏。坚持党建引领检察文化建设,投入资金5万余元打造检察文化长廊。发扬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精神,党员干部自发向患难公安民警捐款5000元。
坚持素能强检。把队伍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战能力的需求,广泛开展了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为重点的分类培训,参加区、市、县各级各类培训9人次,参加远程视频培训50余场300余人次,“晚间小课堂”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上讲堂授课22场次。前往兄弟县院学习取经,形成报告呈送县委和林芝市院,取得良好成效。重视理论研究,完成理论调研成果5项,其中高检院重点课题1项。一年来,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关心关爱下,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名,有效破解检力资源的刚性约束。
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教育活动融为一体,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紧盯节点,防止“四风”反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⑧,严格办案规矩、纪律,凡是遇有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的情形一律全面记录在案。
坚持公信立检。抓公开赢公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强化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深化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⑨、公开听证活动3场次,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与执法办案,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8人次,安排阅卷6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14条,重要案件信息15条,法律文书5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感谢!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和补强的短板。一是检察队伍建设及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整体能力素质不高,办案经验不足,应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足;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弱项突出。三是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不够有力,部分干警干事创业、担当意识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努力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朗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一届十二次全会及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紧扣县委“12345”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诚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朗县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围绕深度融合抓党建,努力实现新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朝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向前。要深入开展“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要更强”专题教育,坚决做到以政治标准审视工作,党性要求开展工作,人民满意检验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深入推进“党旗红*检察蓝”党建品牌建设,健全“融党建”工作模式,切实发挥党支部对业务工作的协助、监督和保障作用,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围绕全县大局抓服务,努力实现新担当。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检察机关的忠诚、担当、作为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保障朗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要为民办实事、解民忧,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服务“六稳”“六保”⑩,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营创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围绕主责主业抓监督,努力实现新成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办案力量,突出专业化,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责,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做优刑事检察。要发挥“捕诉一体”办案质效优势,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坚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要扎实推进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努力从审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要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重点抓好拉林铁路、国道219竣工前后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监督工作。
四是围绕从严治检抓队伍,努力实现新气象。要按照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全面启动“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11创建活动,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培养新时代检察人才。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盯领导干部、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等关键重点,持续打好自身建设“三场硬战”。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措施,加快检察公开听证室建设,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幸福。
各位代表,2021年,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砥砺奋进,高质量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献礼!
注释:
1.“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一个引领”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引领,聚焦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现实问题,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和高检院要求的轨道上。“两个紧扣”就是紧扣西藏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进行斗争的社会特殊矛盾,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在特殊矛盾表现突出的敏感时期和特殊节点,举全区检察系统之力、全力以赴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以推进检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对物质文化的更高要求和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三个围绕”就是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着力优化检察职权和资源配置;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2.“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案件比: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的“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的最理想的状态是1:1。
5.“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6.“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7.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具体指的是涉黑涉恶线索清仓、黑财清底、逃犯清零、案件清结、行业清源、伞网清除。
8.“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
9.“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10.“‘六稳’‘六保’”: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六稳六保的具体内容,“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1.“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全市检察机关成立的检察文化工作团队,探索打造“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知”,即知识和学习,是基础。信,即信念和态度,是动力。行,即行动和能力,是目标。立足形势,在知行合一中着力解决“怎么干”问题,引领年轻干警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赢得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