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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芝市朗县人民检察院近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紧扣县委12345”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使命,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时代检察事业稳步向前。 

          一、站位全局、主动作为,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五年来,我们紧扣西藏社会特殊矛盾和主要矛盾聚焦发展稳定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在履职尽责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决防范和打击达赖集团分裂势力和各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间谍恐怖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30余场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集中精力打赢“三大节日”、全国“两会”等敏感期的维稳攻坚战,开展维稳督导100余天,积极参与带班值班、巡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调处45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余台次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党员干部累计投身抗疫一线200余人次为武汉疫区捐款9400元,助力“武汉战疫” 

          坚决服务人民的美好生活愿望。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秉承管肚子更要管脑子的扶贫理念,开展脱贫攻坚督导调研15次,扶贫政策宣讲20余场次结对帮扶146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83000余元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根基深入推进强基惠民生活动先后选派8名干警驻村。驻村干警积极宣讲党的政策、开展感党恩、爱国主义、反分裂教育150余场次,为民办实事好事20余争取民生项目16个,总投资800余万元。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各大主流媒体采用转发驻村点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做法等新闻23100余次,其中中央级媒体转发5条8次。我院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一名干警荣获自治区先进驻村工作队员。 

            坚决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五年来,我们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聚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侧”,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30余名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2.6万元重拳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成功办理林芝市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维护司法权威强力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依法妥善办理来信来访来电29件,控告申诉案件2件,依法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消弭当事人疑虑、化解社会矛盾方面重要作用,召开公开听证3场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格某、韩某经公开听证依法不起诉,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胜利。五年来,我们坚决查处涉黑涉恶犯罪。针对4.06”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我们应邀提前介入,主动参加案件联席会议4次,发出侦查取证建议书1份,批捕7人(纠正漏捕2人),起诉18人,法院全部做出有罪判决18名被告认罪伏法,无一上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12次,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各类已办案件94件,切实做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积极整顿行业乱象,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1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更新理念、精准监督,在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中提升履职能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发展,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我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件48人,同比上升75%批捕34人,同比上升3%受理审查起诉4071人,同比上升37.9%67同比上升20.33%贯彻少补慎诉司法检察政策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不诉18,同比上升157%。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应邀提前介入9件,监督立案4撤案1件,追捕2人,追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抗诉1件2人纠正审判违法并获法院再审改判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入矫、解除监督32次,思想教育26人次,保外就医人员审查15次。 

           努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民事、行政检察一体推进,与县法院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院民行案件受理情况和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共享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与法院、司法签订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实施意见》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促成索某民事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侵害人主动向被侵害人支付拖欠达2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1万元审查行政执法案件53件,排查线索3立案1件,经检察听证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1份,实现行政检察零的突破。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五年来,我们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立案2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1份,成功办理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积极践行“绿色检察”理念,督促清理建筑、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8余吨,恢复河滩草皮植被1000余平方米,补植复绿5300余株,切实保护朗县碧水蓝天。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医药机构16家,排查超市、商店、商铺、餐饮等商家200余家。督促卫生监管部门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806种,设置16个过期药械回收点。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整顿违法违规经营商家50余家,没收、扣押不合格商品价值3000余元一名干警在医药安全领域中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努力做细未成年人检察五年来,我们坚持用检察温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发挥“灯塔”未检工作室及担任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优势,坚持不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8场,开展疫情防控、防性侵、防欺凌等主题“法治进校园”宣讲20余场,受教育学生千余人次,用心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法治进校园”突出单位和个人。 

          、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在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新征程中汇聚发展功能 

          五年来,我们坚决服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 

          坚决服从大局,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做好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平稳划转中央政法编制3个,转隶干警3名。强化监检衔接,主动县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3件4人,起诉并获法院支持判决职务犯罪案件22人,为国家追赃挽损52.6万元。 

          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司法责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内设机构系统重构重新组建内设机构3个,机构精简率57.2%。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入额检察官4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0.7%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权限配置、履职监督、岗位职责、司法责任制追究9项配套制度,入额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100%院领导直接办案73件,占总办案量的77.6%。 

          积极探索司法新机制,确保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朗县首例涉恶案件旦某等18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6.2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马某贪污受贿再审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其中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马某贪污受贿再审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监督案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促进了法治朗县健康发展。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政策宣讲、教育引导,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认罪认罚适用率达标。强化案件质效评价体系,-件比1:1.05,走在全区前列强化案件动态监督管理,实时监控案件94件,审核案件信息变更106件,涉案财统一出入登记38条,扫描上传卷宗206卷,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8 

          、从严检、强基固本,在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淬炼检察铁军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治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法律监督功底。 

             强化政治建设,树牢铁一般的信念五年来,我们坚决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集中理论学习150余场,研讨交流86人次,听取专题辅导26场次,个人撰写学习心得、研讨材料400余篇。 

          强化组织建设,树牢铁一般信仰。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建统领,建立“融党建”工作模式,自觉把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落实到司法办案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会议30场,领导干部上党课20场,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16场。创新活动载体,开展老党员、老检察官畅谈新旧西藏对比、新旧检察变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党员政治承诺主题党日活动76场。不断强化组织阵地建设,投入资金24万元打造党员活动中心,投入36万元打造“党旗红*检察蓝”党建品牌文化阵地。坚持党建引领检察文化建设,投入资金10万余元打造检察文化长廊。党员干部发扬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精神,向患难公安干警捐款5000元,向困难群众捐款10600元。先后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3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牢铁一般的纪律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研究制定修改规章制度21项,并予以严格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55次,讨论和决定事项98注重教育引导“身边的人”,班子成员廉政课11次,廉政谈心谈话80余人次。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29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填录重大事项4人次。今年,我们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政治理论学习37场次,英模先进事迹学习10场次,警示教育3场次,谈心谈话25人次,“为民办实事”活动23件。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5场次,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44人次,查纠顽瘴痼疾、突出问题87条,其中涉及违反“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9条,均已整改到位。 

          强化业务素能建设,树牢铁一般的担当五年来,我们坚持通过业务素能培养,不断锤炼过硬本领,实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围绕提升办案能力水平,组织参加各类培训56人次,参加远程视频培训200余场2800余人次,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上讲堂授课50场次,实现了办案质效双提升。积极响应高检院“双百”计划,选派6名业务骨干到对口援藏省市(广东)跟班学习办案。聚力“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创建推动林芝检察机关“123456工作举措”,开展读书分享会30人次,撰写提笔练文文章50余篇重视理论研究,完成理论调研成果15项,其中高检院重点课题1项。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关心关爱下,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名,减轻了朗县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压力,有效破解检力资源的刚性约束。 

          五、公开立检、公信树检,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品质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以公开赢公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强化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1。深化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活动11场次,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参与执法办案,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10人次,安排阅卷26次。深化检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9条重要案件信息56条法律文书30份“两微一端”发布2751条、原创398条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体检察人员同心同德、奋力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新成效,先后涌现出15个先进集体,27个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问题和难题:一是融入全县社会治理体系,服务转型发展、少捕慎诉还有不小差距二是法律监督主业有弱项,“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检察业务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滞后四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新要求,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五年,也是新时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第七次西藏座谈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县委12345”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朗县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新发展新阶段检察机关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朝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向前。要坚持把讲政治与抓工作有机统一,坚决做到以政治标准审视工作,党性要求开展工作,人民满意检验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深入推进党建统领检察工作,健全“融党建”工作模式,切实发挥党支部对业务工作的协助、监督和保障作用,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担当职责使命,认真落实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新要求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检察机关的忠诚、担当、作为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保障朗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要为民办实事、解民忧,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服务“六稳“六保”13,强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营创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深入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努力服务保障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社会提供更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守护各族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更加主动保护雪域高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依托四大检察职能,创新开展“绿色检察”,重点开展严打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的“绿剑”、严惩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的“啄木鸟”、加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诉讼监督的“绿盾”三大行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生态基地两大法宝,让“绿色检察”成为生态司法的一张亮丽名片。 

          恪尽监督职责,努力开拓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新境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办案力量,突出专业化,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责,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做优刑事检察要发挥“捕诉一体”办案质效优势,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坚持重案专办、简案办;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要扎实推进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努力从审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要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要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重点保护好雅鲁藏布江、拉林铁路、国道219沿线生态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过硬队伍,展现新时代检察人员奋勇争先新风貌要全面开展 “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创建活动,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培养新时代检察人才。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盯领导干部、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等关键重点,持续打好自身建设“三场硬战”。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为民便民措施,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幸福。 

          各位代表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砥砺奋进,高质量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献礼! 

            

            

            

          有关用语说明 

          注释: 

          1.“检察开放日”: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一种方式。 

          2.“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日内答复”,称之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3.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具体指的是涉黑涉恶线索清仓、黑财清底、逃犯清零、案件清结、行业清源、伞网清除。 

          4.“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5.“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案-件比”:所谓“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的“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案-件比”的最理想的状态是1:1。 

          8.“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 

          9.“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10.“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全市检察机关成立的检察文化工作团队,探索打造“知信行*检察蓝”文化品牌。“知”,即知识和学习,是基础。信,即信念和态度,是动力。行,即行动和能力,是目标。立足形势,在知行合一中着力解决“怎么干”问题,引领年轻干警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思路、具体措施,落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赢得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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