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十四届人大二次
会 议 文 件(22)
拉孜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6日在拉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拉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尕藏桑杰
各位代表:
我代表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以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法委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融入保大局、坚守法治促公正、凝心聚力谋发展”的新阶段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紧扣拉孜“四件大事”,提高政治站位、深耕主责主业、更新司法理念、提升队伍素质、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95件,同比增长169%,“四大检察”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等重要检察业务实现“破零”。依法监督各类案件409件,同比增长5%。制发检察建议17件,监督纠正各类违法问题132件,同比增长156%。
一、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扎实履行依法战役各项检察职能,对县城生鲜食品商铺、超市、药房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0余次,办理相关案件122件,为稳定涉疫物品价格、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提供司法保障。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导向,排查刑事案件97件,严防案件背后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障民族未来的政治站位,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八部门,全面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扎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牵头开展全县教职员工从业禁止查询,覆盖学校12所、教职员工700余人;与县妇联签订《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深化法治教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官进课堂”等宣传10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500余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7件8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案件1件1人,受理并归口处理各类举报信件4件,排查信访案件13件,确保涉检案件“零上访”。举行检察公开听证2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律七进”宣传25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主动服务民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和“4321”就业大学生结对帮扶工作13次;制定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7项,为贫困群众帮扶9万余元物资,以检察服务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河(湖)长制+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亮剑护河”专项监督,对本县“两江四河”干流及其支流流域开展巡河8次,发现案件线索3件,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责任部门恢复河道原貌522.6㎡、清理各类垃圾约4吨、净化环境2196.6㎡,切实守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协调推进“四大检察”,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治理水平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0件13人,批准逮捕13人。依法审查起诉案件19件22人,提起公诉17件20人,存疑不起诉1件1人,对18件1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强化立案监督,主动监督刑事立案、侦查、执行案件212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5件,依法纠正立案、侦查、财产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程序违法10件,发挥刑事办案主导作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保障罪犯权益。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依职权监督人民法院民事判决8件、民事调解32件、民事裁定12件24人,司法确认3件。对本县2020年以来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审查案件74件,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纠正民事送达、民事执行程序违法8件。办理本院首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为农民工足额按时获得工资提供检察保障。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排查本县2018年以来土地执法查处案件37件,排查2019年以来18件行政处罚案件,发现未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依据、复议等权利案件线索18件,整合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行政检察实现“消白”。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13家行政部门签订《2021年拉孜县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两法衔接”工作联席配合制度》,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开展“护河亮剑”“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3次;监督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件;对11个乡(镇)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和食品处理情况走访排查11次;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地安全、雅江周边采砂等情况进行专项线索摸排36次,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5件,立案125件,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件,为巩固成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检查5次,督促全面整改。
三、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促队伍专业、业务过硬
常态化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在藏视察时的讲话精神、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为主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更”“五大专项行动”,推出“一周一课”党建新载体,开展专题学习、实地观摩等学习教育60余次,专题学习研讨20余次,不断以理论成熟促进政治清醒。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法委报告检察事项25次,自觉将县委指示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保持检察政治自觉。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将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50余次;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20次,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76件,高标准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业务建设与政治建设深度融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统战民宗的指导下,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与检察文化建设的融合。
加强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班子成员述职述廉2次,从严从实报告个人事项。坚持实行党务、检务公开制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件、法律文书16份,定期公示三公经费,深化透明机关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三个规定”,自查整治不诉、不捕等重点案件8件。严格落实干警管理制度,开展检务督察12次,以内部监督筑牢纪律防线。
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深挖严查各类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126件,认定顽瘴痼疾10件,严格落实抄告单、督办单、反馈意见14条,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处理5人,完善工作机制14项,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化自查整治,筑牢检察队伍政治忠诚成效显着,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为民服务更富实效。
加强队伍建设。把好选人用人风向标,完成检察辅助人员职务与职级套转13人,职级晋升8人次,营造栓心留人环境的同时,建好干部梯队。突出素能提升,共组织、参与各类培训400余人次,促进队伍“五个过硬”。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师生代表、群众代表等开展“开门纳谏”“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169人次,梳理代表意见建议36条,落实在日常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2000余条,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促进检察监督更精准。
各位代表,一年来,拉孜检察主动履职,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这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我代表拉孜检察表示衷心的感谢!面向新征程,我们深知仍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人员素能与新时代司法要求不尽适应;二是检察监督质效仍有待提高;三是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还有提升空间。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区党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扞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锚定“四件大事”,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最前列”,聚力“八大任务”,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融入服务保障大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拉孜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县委、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不断增强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的政治能力,把政治担当与检察履职统一起来,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主动融入保大局,全面服务保障拉孜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自觉胸怀“两个大局”,切实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主动担负起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检察,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助力边境地区稳定发展,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坚守法治促公正,全面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纠正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增强依法反腐能力;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促进依法严格监管、执行;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好“等外”领域案件;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加强民生检察,持续加强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以法治护大局、系人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凝心聚力谋发展,全面加强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按照党中央对人民检察院的新定位、新要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强质效,全面推进新时代拉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四个特别”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营造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加强检察管理,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筑牢拉孜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拉孜检察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的引领下,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努力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拉孜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