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进取 砥砺前行
——拉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专题宣讲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使全县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2022年6月9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尕藏桑杰同志到党校报告厅为全县党员干部宣讲《意见》精神。
宣讲会上,尕藏桑杰同志从政治的高度、思想的宽度、法律的厚度,向与会干部群众全面解读了《意见》的重要内涵及重大意义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从工作实际,介绍了本院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并针对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方面提出了系列举措;从“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引导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法律监督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集体合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为持续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后尕藏桑杰同志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希望与行政机关增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在落实《意见》上进一步拓宽协作配合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共同研究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减少分歧,增进共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深化同堂培训,共同提高进步。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各执法机关同堂培训的制度,对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检察官与执法机关人员在同堂培训中能互相参与、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进步,形成价值共识。三是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希望各执法机关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公正司法,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不断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以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贡献力量。
下一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意见》的宣传教育工作,引领建立良好法治环境,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