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拉孜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日喀则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2018年以来,本院在县委和市检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院党组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积极奋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强化法律监督,为拉孜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集体荣获奖项4个(市级2个、县级2个),个人获得奖项11个(自治区级1个、市级1个、县级9个)。
荣誉的获得是对本院工作的肯定,更是鼓励与鞭策,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面向未来,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励,为建设美丽和谐文明幸福拉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