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公告(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2日)。在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听证员选任工作公告。
2.接受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名地点设在拉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接受拉孜县内机关单位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报名时需提交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并填写《听证员推(自)荐表》1份(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也可从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个人自荐应在自荐表上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公章;组织推荐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视报名情况开展主动邀请,院第二检察部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3.初审和考察(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5月12日)。按照选任条件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通过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2日)。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5.正式任命和颁证(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本院根据公示情况,作出拉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的选任决定并向听证员颁发聘书。最终选任名单将通过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