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普布次仁一行
到本院授课,并指导案件办理
11月5日,日喀则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普布次仁同志到本院授课,院党组成员、一级检察官及全体在家干警全程参与。课后,普布次仁一行领导就本院刑检部门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给予悉心指导,提出具体办理意见。
课上,普布次仁同志以“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证据规则的适用”为主题,讲述了羁押性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区别以及基层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教育刑事办案干警要坚决摒弃“够罪即捕”的传统理念,牢固树立司法办案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降低审前羁押率,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同时,向参会干警讲解了如何从“证据三性”上客观、全面的收集、审查、核实、认定证据,以大量的亲身办案实例,阐释了减少对言辞证据的依赖、重视客观证据的运用对案件公正办理的重要性,要求干警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裁判原则,认真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和证据审查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高质量处理和司法公正。之后,针对干警提出的问题,普布次仁同志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案件请示汇报会上,普布次仁同志一行认真听取了这一起案件的汇报、翻阅了案卷,耐心解答了承办人在这一故意伤害案件办理中法律适用的问题,一起探讨了案件办理过程遇到的难点、困难的解决之策,就案件的定性和量刑给出宝贵性意见,为承办人下一步案件办理理清了思路。
普布次仁同志召集本院全体在家干警观看《王某某案庭审实录警示教育片》,要求全体干警做到:一要树牢法律信仰、坚定法律底线,让办理的每一案件对得起良心;二要做到用心司法,以该警示教育片为戒,规范诉讼和法律监督行为,保障案件诉讼效果;三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和完善自我知识储备,提高检察工作能力,以符合时代特点和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检察监督理念和方式,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