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玉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工作原则,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严格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创新发展、争创一流”的十六字工作方针,检察工作深入有序推进,为林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定不移地拥护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牢牢把握党对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全院集中学习达19次、个人自学达22次、撰写心得体会50余份。制定“书记讲党课”方案,检察长上党课、理论宣讲8次,使检察干警党性观念和思想境界有了显着提升。大力加强实务培训,先后选派3人次,分层次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轮训、专门型人才培训、岗位挂职锻炼,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专业素能。开展藏汉“双语”培训,单位内部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藏汉同志结成学习对子,互学互补、共同提高。一年来,全院检察干警守纪律、讲规矩,队伍形象得到极大提升,“说办就办、马上就办”蔚然成风。
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全面查摆,敢于“揭短亮丑”,对照“八个共性问题”、“四个个性问题”全方位进行查摆剖析,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按照“100项重点排查表”的相关要求,评查了近5年来76起案件,坚持立查立改、建立台账、逐项跟踪,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取得了扎实成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加强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对检察院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加强检察干警党性观念和廉洁意识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
完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公信。自觉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以接受监督为第一原则,自觉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定期向县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动态、部署决策、重大案件,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检察、评议案件质量的方式,深化检察工作接受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方式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维护稳定助推发展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义,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紧紧围绕推进林周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为林周的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检察司法保障。
坚定不移地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一年来,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维护稳定、重点领域治理和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先后选派5名干警到有关单位和机构协助工作,有力保障了“帕邦唐廓节”的圆满举办。坚持值班备勤常态化,全年24小时值班备勤900余人次,切实保障各项维稳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县综治办关于一线维稳值班的部署,积极配合,承担了大量的带班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人员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我院共指派带班领导20人次、值班主任42人次、值班人员43人次,以最大的人力物力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9件15人,其中批准逮捕5件9人,不批准逮捕4件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件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件5人(故意伤害罪3件3人,盗窃罪1件1人,妨碍公务罪1件1人),交通肇事罪1件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未成年人盗窃案1件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所办案件无一错捕、漏捕、错诉、超期办理,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通过严格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彰显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权威。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按照中央对反腐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彰显反腐的坚强决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与中共林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会签《〈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办法》,切实加大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在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中共林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协调配合下,我院反贪局立案查处挪用公款罪1件1人,实现了我院自侦案件零的突破。积极配合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中共林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做好司法衔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合力,有力净化了我县政治生态环境。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齐扎拉书记关于“信访事项零搁置”的指示精神,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做到对赔偿救助落实到位、对合理诉求化解到位、对无理诉求解释到位、对法律救助帮扶到位,全年共办理群众来电来访2人次、检察长接待4人次、涉检信访1件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专人办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前往林周中学进行未成年人犯罪回访调查,针对在校学生 法律常识开展调研活动,积极掌握学生了解法律的情况,主动把法律宣传工作、内容向未成年人倾斜,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前往县公安机关及九乡一镇派出所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活动4次,均未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等情况。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之机,除对法庭的审判活动进行严格监督外,还加强了对判决生效后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性、合法性。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日常巡视检查50余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纠正3件次,实现了超期羁押“零基数”的目标。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派业务能手参加本县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活动,并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通过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提升检察司法影响力。
三、坚持把民生福祉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回应群众诉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履职着力点,助推了惠民政策的实施。
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按照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促进和谐农村建设”专题活动。与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办等相关涉农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深入乡镇、村社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做好涉农领域专项预防调查工作,掌握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督促相关部门管理使用好资金,取得了良好效果。
大力开展便民利民为民活动。健全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保障农牧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打击妨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协同县食药局、工商局、农牧局等部门,对我县农贸市场开展“来源不明冷冻肉品联合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冷冻肉制品的销售、食用情况,严防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和假劣肉制品流入,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深入推进强基惠民活动开展。按照齐扎拉书记“夯实基层基础为关键”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强基惠民活动。2015年县检察院选派3名干警前往林周县春堆乡洛巴堆村开展驻村工作,完成“短平快”项目2项、争取资金54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0起。结合检察职能,把驻村队变成宣传队、服务队、联络站,进农村、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开展普法教育12场次、感恩教育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人次,有力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和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的的悉心帮助下,我院干警值班备勤房已进入验收阶段,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3057.13平方米,总投资890万元,也如期动工,极大地鼓舞了年轻干警们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解决了干警工作、生活问题。在乡镇党委的积极配合下,派驻检察室选址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了广大农牧区。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上级检察机关的精心指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们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诉讼活动监督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反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呼声和期待;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工作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整合存在不少差距,案多人少、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日趋凸显。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治思维为导向,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契机,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总要求,继续巩固“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检察职能,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和谐林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林周大局持续稳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能力水平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全面推进平安林周、法制林周建设。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反分裂斗争方针和自治区十项维稳措施,依法打击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反动宣传、暴力恐怖、煽动自焚等活动。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围绕群众“吃、住、行、医”,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
二是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努力为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依法反腐、用法防腐,着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化水平,努力为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查办扶贫开发领域、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加强与纪检部门的合作,确保办案质量、效果和安全,以诉贪反渎的成效赢得群众信任。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注重发挥预防工作在保护干部、减少犯罪、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把预防工作与反贪、反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抓住“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和“廉政宣传教育”两大重点,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落实权力保障和权力监督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司法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职责使命。要深入贯彻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要抓住立案和侦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监督和综合监督,更有效地促进侦查机关规范执法、依法侦查。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遵循刑事司法规律,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做好源头预防。加强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察,坚决杜绝逃避刑罚、脱管漏管现象。
四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措施落实。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为目标,高度重视反贪和公诉能力提升,完善证据制度,在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加快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实行微博、微信“双微检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五是牢固树立思想意识,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做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扞卫者,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与中央、区市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业务能力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大力培养干警专业精神和法治精神,努力使干警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检察纪律,守住纪律底线,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以严格的纪律把方向,以严格的纪律保落实、以严格的纪律树形象。
各位代表,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历史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次仁顿珠书记为班长的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部署,忠诚履职、秉持正义、敢于担当、恪守清廉,为建设美丽林周迈出坚实有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