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林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德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的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推进林周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年来,林周县人民检察院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最高标准,突出政治建检和从严治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院党组高度重视政治强检工作,自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辐射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办案一线。夯实学习基础,打牢思想根基。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抓手,把党员学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每月召开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对上级各项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年集中学习3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以自学形式全文抄写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撰写心得体会近100余篇。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各类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5次,干部轮训20余人次,切实加强了干警在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以“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理念”等为主题,先后在院周围的绿化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8次、植树造林3次。以“千名干部帮千户、干部群众心连心”为主题,以“一户一策、精准扶贫”为总要求,组织全院党员走访慰问各自结对贫困群众4次,带去了价值近3万元的慰问物资。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女检察官开展了慰问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带去了价值1万余元的生活物资。积极响应县委政法委号召,组织干警参加林周县政法系统文化、体育表演,向全县干部群众展现了林周检察风采。认真开展“主题党日+”、宪法宣誓仪式和发展党员、知识竞赛等党建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宪法意识、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深抓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根据县委和上级院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结合“两学一做”、政治纪律学习教育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自查自纠等专题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针对我院人员变动的实际,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为切实开展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廉政教育,从源治腐。利用书记讲党课、集体学习的机会,带头学习党内重要文件及精神,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提高干警反腐倡廉意识。全年召开廉政学习会议15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书记、副书记讲党课4次,并邀请上级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讲党课一次。三是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单位内部成立检务监督组,在日常及节假日期间不定期对干警工作纪律、会风会纪、执法办案、廉政建设、值班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多措并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四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院党组与干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五是以方便职工生活和节约接待经费为宗旨,办好干警食堂,将食堂经营完全置于干警的监督之下。同时,对现有大宗办公用品及办公用车的配备等“三重一大”事项,完全按照上级规定标准执行,严格采购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和阳光下操作。加大培训力度。院党组坚持业务技能与综合素质并重,不断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积极选派干警参与上级院各类业务、理论培训和县里组织各项学习培训,全年选派干警到苏州市检察机关交流学习2人次,选派干警参加区市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及实践学习培训9人次,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2人次,参加县政策理论学习20人次。
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职责,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件8人,其中批准逮捕4人,不批准逮捕4人,其中3人系无逮捕必要,1人系证据不足不逮捕。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9人,起诉4件7人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件1人不起诉;1件1人正在审查办理中。同时,向社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0次,涉及单位4家,个体6户。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件1人,并移送县纪委监察委。全年共查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其中1件已经立案,在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下发检察建议,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反馈,达到预期效果,实现了我院公益诉讼零的突破。加强监督主业。一是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对我县公安局及九乡一镇派出所的案件登记情况、立案不立案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征求侦查机关对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侦查活动实体和程序合法。全年,开展刑事立案监督184件次;二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充分利用出庭支持公诉;审查判决文书等方式对刑事判决合法性的监督,确保审判活动公正、合法。一年来,开展审判监督3次,量刑建议书6件次;三是强化民事行政活动监督。根据目前全国开展的“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联合县卫生局、食药局调查走访,对县辖区菜市场、春堆乡、边林乡食品药品监督检查1次;协同县食药局、工商局及部分商户联合启动假冒伪劣过期食品销毁行动1次;前往林周县卡孜乡辖区内的四处采矿点进行调查走访,查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生态恢复整改措施。四是加大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全年,先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查活动10余次,对我县2013年以来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逐类排查;前往县司法局对林周县现有7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文书制作规范性、人员管理、学习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7次。强化扫黑除恶合力作用。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并走访县纪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2次。根据县政法委统一部署抽调2名业务骨干参与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为专项行动发挥检察机关的合力作用。提高控告申诉职能。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注重释法说理,加强对当事人认罪伏法教育,积极引导和教育当事人化解积怨。在推进检察长接待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级领导包乡工作,定期带队下基层巡防,了解群众诉求,摸排矛盾苗头,形成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持续开通检察监督举报电话(6122309)专线。全年,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人次。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办案模式,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选派干警前往林周县中、小学对在校生开展以“守护青春、向校园暴力说不”为主题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并主动把法制宣传工作的内容向未成年人倾斜。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件3人,开展相关宣传活动6次,社会调查4人次、心理疏导6人次。
三、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林周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三月敏感期、“萨嘎达瓦”及各大节假日、大型会议、宗教活动期间,实行全员在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单位内部共安排值班人数达600余人次;按照县级领导包乡工作要求,检察长深入基层包乡点春堆乡及两座寺庙开展蹲点督导检查维稳工作30余天,6月深入松盘乡各村开展精准 扶贫督导工作;按照县综治办关于一线维稳值班的部署,承担了大量的值班带班任务,共指派带班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人员130余人次。深化法制宣传教育。2018年,院党组以“一院一品”法律五进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和七五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基层群众”等为主题,在县城、乡镇、村组通过悬挂法制教育图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常识小手册及法律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员达2000余人次。强化驻村力量。今年我院继续选派2名优秀干警前往林周县松盘乡白定村开展驻村工作。全年化解基层矛盾纠纷4起、办实事4件、解决法律相关问题20余次;开展各类法律、政策等宣讲活动22次;开展新旧西藏对比及“四讲四爱”文艺比赛、慰问80岁以上老人等活动4次;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协助村“两委”开展入户走访、完善一户一档资料等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力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
四、延伸检察触角,坚持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根本尺度,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落实新型工作体制。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确定了第二批入额检察官人员,初步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努力构建新型办案组织模式,按照“1名主任检察官+1名检察官+2名检察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办案组,各类制度正逐步完善。主动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做好职务犯罪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工作,转隶2名干警、划拨6个编制到县监察委;参与相关工作协调、调研会议2次。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将现代化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相融合,加快建设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检察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便民服务水平,实现检务管理网上流转,大大提升了智能化管理水平。通过“林周检察”“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信息100余条。狠抓健康促进机关建设。我院作为林周县首批健康促进县项目试点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建设“无烟单位”、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开展相关讲座3次,为全县通过国家级验收贡献力量。提高检察官双语能力建设。我院作为林周县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员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院国家普通话等级测试,参考人员达标率为100%。同时,结合检务督察活动,不定期对全院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督查,全年开展专项督查活动5次,整改3件次。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络,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社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政协定期通报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自治区级人大代表一行20余人专题汇报我院宪法学习宣传情况1次。二是把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促进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林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林周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提出的新要求,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仍然不平衡,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与司法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仍不健全;队伍整体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检察工作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不够,老传统、老思维依旧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市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上级检察机关新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方向,大力加强和推进检察工作新格局,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要继续以“两学一做”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进一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政治学习培训”和“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整体有序推进。对干警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使一些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脱颖而出,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加大对人大、政协的工作汇报机制。我们将认真落实“两会”精神,主动上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积极争取支持。
三是强化检察监督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以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我县民生、生态领域的犯罪线索排查,促进完善我县民生及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狠抓办案质量,以实现由苛求案件数量型向讲究案件质量型的转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干警职责意识。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巩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大部制改革、办案组重建取得的成果,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一院一品”法律五进品牌创建和“七五”普法、“宪法”学习宣传等活动,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将宣传活动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维护好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六是全力投身“三个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全国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和完善我院扫黑除恶打非治乱相关工作。
七是在抓重点、创特色上下功夫,着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新实践。积极探求具有我院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效果新路子,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毫不动摇地将其贯彻到批捕、起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纵深推进林周县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林周县委、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凝聚力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林周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林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名词解释
1.法律监督: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法律监督是指运用国家权力,依照法定程序,检查、督促、和纠正法律实施过程中严重违法的情况,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正确实施的一项专门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责。法律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其范围包括,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法性的监督、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的监督。
2.审查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录入并建立的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系统,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
4.检察监督:2016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检察监督体系,强调检察监督体系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各领域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的系统集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制度乃至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时俱进、自我完善的能力与品质。
5.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对阵行政机关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过程中法人不当履职、怠余履职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督促无效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打有效保护。
6.刑事审判监督: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手段,一是依法提出抗诉,包括按照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二是依法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7.社区矫正: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8.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是将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9.司法体制改革:2016年拉萨市检察机关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重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