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林周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林周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索朗晋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的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集中学习30余次、专题研讨交流18次、学习讨论2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上级院工作安排。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12次、党支部学习15次。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次,厚植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基。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注重党建对检察文化的引导和指导,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提升“三会一课”质量,落实支部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13次,主题党日12次,书记讲党课1次,邀请县党校老师授课1次,提高院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工作,并将巡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全面从严治检管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用好“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结合“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9次,驾驶员管理工作会议4次,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驾驶员管理办法,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制度,筑牢司法廉洁的“防火墙”。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定期研判,把牢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以过硬本领迎接新时代新挑战。
二、维护林周和谐稳定,助推平安建设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双重职责,组织捐款8000余元,先后选派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计500余人次,指派干警协助城关区深入一线开展为期40余天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社区安排,帮助社区缓解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建立疫情防控相关台账,统筹院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有力维护疫情防控正常秩序。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自身防疫与维护稳定并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及各敏感节点召开维稳部署会13次,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暴恐事件准备,制定方案、预案8份,安排国安指挥部值班带班、院内值班带班900余人次,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紧扣为期三年总目标,深入开展“六清”专项行动,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4次,积极参加县扫黑办推进会5次,依托立案监督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进行全面摸排,收集线索,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关键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期圆满收官。
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全年共安排在院干警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户32户,179人,捐助资金及慰问品共计20800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护航。
三、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展现检察作为
深化检察为民服务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布“检察长接待日公告”,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件,接待来访3人次,均及时给予答复。开展“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系列宣传活动,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情况。配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硬件设施,为职能化检察提供保障,将检察触角延伸到群众需要的每个角落。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干警担任五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为契机,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结合“4.23世界读书日”开展爱心图书捐赠活动1次;对我县辖区内缓刑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3次;针对近年来社会上贩卖儿童及儿童性侵害逐渐增多的问题,前往我县幼儿园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1次;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项检查行动1次;联合相关部门邀请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开展亲职教育讲座1次。
常态化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结合“七五”普法工作,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以《民法典》正式颁布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15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物品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共计宣传944次,为努力营造全县范围内的良好法治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综治意识,建设法治林周贡献检察力量。
四、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守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做强。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件13人,其中批捕3件4人,不批捕2件2人,提起公诉4件5人,不起诉2件2人,其中1起不起诉案件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确保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履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的过滤把关作用,对我县九乡一镇派出所及县刑警、县交警大队开展立案监督24次,开展社区矫正监督10次,参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人次。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求进。为积极贯彻全国复工复产的指示要求,走进工地一线,为农民工提供“上门式”法律咨询1次,引导农民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号检察建议”,对法院公告送达案件卷宗进行监督并下发检察建议1份。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同民营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增进民营企业家对检察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积极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一起拖欠7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2764元的支持起诉案件。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对县辖区内医院、药店、诊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1次,协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督5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以“检察蓝”撑起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伞”。
公益诉讼检察提速拓新。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条,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整改回复2份。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主题的专项活动1次。联合县水利局、县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1次,签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监督相关单位及时清除河道漂浮垃圾620吨,清理县城水渠内垃圾21吨,参与群众达1200余人,用生态检察诠释绿色担当。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锻造过硬队伍
着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干事创业本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指示,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呈现可持续良性发展的态势。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全市模拟法庭”“公诉人辩论赛”3人次,不断夯实自身发展能力。全院干警全年共参加各类学习、培训296人次,坚决以过硬本领坚守检察工作初心使命。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常态化开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7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师生代表、家长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增进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和了解。
筑牢安全思想防线,多举措确保机密安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邀请县机要局老师开展保密知识专题培训1次,召开保密工作会2次,保密工作培训会2次,开展自查自纠2次。为满足检察业务系统2.0上线需求,投入资金20余万元新建检察工作局域网、改造原有内外网机房,切实完善保密工作基础设施。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林周县检察院顺应时代谋新篇、攻坚克难布新局,忠诚履职、开拓奋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激发新时代检察官责任感、使命感,司法办案优质高效、法律监督精准有效、服务大局突出实效。我们深知,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多,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是现有人才队伍的结构、素能与专业化的办案要求还有差距,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力度还需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必须一严到底。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林周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大事多、喜事多,同时也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考验,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充满必胜信心。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作为第一要求、第一任务、第一责任,确保检察工作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党内请示报告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依规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完善贯彻执行各项决策部署的机制。
坚持做好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紧扣“发展稳定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成果,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推动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规范行使检察建议、纠正违法、调查核实、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
坚持提升从严治党治检能力。持续抓好业务能力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等方式,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继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市委“八项要求”精神,以强烈的党性原则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坚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反分裂斗争,按照区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严格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围绕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犯罪,牢牢守住“三无、三不出”的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位代表,为党的事业保驾护航、为人民守护平安幸福,是检察机关永恒不变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接续奋进,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的新林周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一:
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扣西藏社会特殊矛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扣西藏社会主要矛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新实践新要求,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不断增强检察监督公信力;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做“神圣国土守护者,美丽家园建设者”,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四大检察”:“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3.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侵犯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4.“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5.检察听证: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益实践,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指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检察长接访室、律师值班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等功能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