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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协同县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时间:2018-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日中午,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工商局及部分商户联合启动假冒伪劣过期食品销毁行动,以此来提高商户和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随后,执法部门将前期执法中查处的价值4200元的过期食品,全部运往县甘曲镇举容村的垃圾填埋站进行销毁。本次销毁的物品主要有过期的乳制品、方便面、糕点、火腿肠及部分无标签的零散食品等。近年来,食药安全和环境保护一直是关注度极高的民生工程,销毁假劣食品药品将有效震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净化林周县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环境。

          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以及高检院要求的加强环境资源和民生保护,依法推进公益诉讼等活动。根据活动要求,此次活动是县检察院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的一次监督检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县食药监管局的协作配合,从县城到各乡镇着重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宣传交流,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形成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初始即严、一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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