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互动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同保护公益机制作用,同时在疫情防控紧要关头,确保群众在“两节”来临之际,能够过上一个放心的年,2021年2月2日下午,我院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冷链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对我县甘曲镇内所有的饭店、凉菜店、茶馆、商店等多个具有冷链食品经营及供应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看了各冷链单位是否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并且供应、加工冷链食品的餐馆是否能够持有或出示供应商“三证”(即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要求,同时对从业人员健康、台账记录、进货渠道等情况,督促经营户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现场予以指正。在检查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尤其是在疫情特殊节点,积极引导熟肉制品销售单位依法诚信经营,对于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供供应商“三证”和“一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通过这次检查,绝大部门冷链食品单位能够做到亮证亮码经营,但个别经营单位对相关证明不了解,不能严格出示证明,对于不能出示证明的冷链食品进行全部没收并集中销毁,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监督支持执法单位加大力查处力度,增强经营者的疫情防控意识,消除冷链食品风险隐患,全力保障我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