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审查起诉案件中,承办检察官贯彻执行“1+3+N”工作理念,发现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并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联系双方当事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释法说理,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支持双方和解,仅用十天时间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申请人在获得七万元赔偿款后撤回民事支持起诉申请,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本案由检察长主持召开民事支持起诉简易公开听证会。当事人表示同意终结审查此案,听证人员同意检察机关的终结审查决定,并对检察机关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给与高度评价。
通过“1+3+N”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态度,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构建“四大检察”相互配合、协作一致的监督办案新格局,贯彻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理念,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用一个案例落实普法责任,实现办案最低成本、群众最大收益、法治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