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各河湖生态保护为抓手,积极依法履职,为打造美丽米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米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彦与米林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邱信蛟、县水利局局长普琼、扎饶乡党委书记杜军、乡长达瓦次仁一同深入辖区罗补绒曲开展巡河。此次巡河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推动河湖治理与保护。

李彦检察长实地查看了该河段水质面貌、水域状态、沿线河岸生态环境及设施管护等情况,普琼局长现场介绍了扎饶乡罗补绒曲管护情况和开展治理的经验做法。李彦检察长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11月1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我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向纵深发展,切实守好一河碧水,全力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取得更大成效。
下一步,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河湖治理新理念,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以“检察蓝”守护米林“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