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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6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5日在米林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以改革思维和方式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履职尽责,始终与米林发展同频共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根本要求,切实服务和保障县委中心工作

            一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跟米林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重大事项均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院机关始终将实现米林“脱贫摘帽”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接精准扶贫工作,采取“四对一”帮扶形式,先后派出48人次对帮扶对象进行思想帮扶、生产生活帮扶,先后自筹3.8万元财物16户建档立卡进行慰问我院派驻丹娘乡康布热村、鲁霞村驻村工作队因地制宜扎实开展驻村“七项重点任务”,驻村工作队大力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惠民政策、“四讲四爱、法律法规宣传共2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协调争取资金约54万元为民办实事16件全年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3次鲁霞村驻村工作队帮助村民理清发展思路,带动村民改善村集体自营的农家乐经营模式,项目受益15户44人康布热驻村工作队帮助村集体改建藏香猪养殖场,项目受益11户57人;康布热驻村工作队分别被新华社、人民日报、自治区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采访和报导,荣获2018年度“林芝市先进驻村工作队”,队长乔次仁同志被评为“自治区驻村先进个人”,康布热村被评为林芝市道德模范村”。

        二、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履职尽责

        ——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一年来,我院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社会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对影响米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0件18人,同比案件量下降29%、涉案人数下降36%批准逮捕8件16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                                                                                                                       

        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18人,较去年同期相比,案件量下降52%,涉案人数下降47%;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1件28(含上年结转),不起诉1件1人,已判决案件917(含上年结转),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及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提起公诉和审查逮捕案件均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全县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业办案团队和法律指导团队,组织干警参加专项斗争培训会、推进会6次。提升办案质效,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涉恶案件1件;严格依法办案,把牢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5人。

        持续保持对涉林案件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3件13人,其中受理县森林公安提请批准逮捕1件6人,对6人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受理审查起诉2件7人,提起公诉2件7人,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成功办理县卧龙镇重大失火继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切实加强“补植覆绿”工作,要求大峡谷旅游景区违法开垦的涉案人员对其破坏的2.43亩林地恢复原状

        ——围绕检察主业,强化和完善监督体系。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宪法定位,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立案监督方面县公安局近三年办理的治安案件台账进行核查,对县林业局、食药局2018办理的9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未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侦查监督方面:侦查机关邀请,提前介入侦查重大案件2件,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相关鉴定机构鉴定程序不合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2018年至今开展监所安全检14次,对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不规范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县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共监督刑事审判活动11次,共审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9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对县法院已生效的10份民事裁定书、判决书内容进行监督审查,未发现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控告申诉工作方面:开展刑事申诉检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派员学习12309检察服务中心系统操作,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向林芝市院争取司法救助金2.65万元,对丹娘乡仲萨村因案致贫的扎西措姆家进行司法救助

        ——依法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主导办案,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的原则。一是制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国土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方案,报送县委、人大、政府,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均做出重要批示;县委印发《中共米林县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全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7万元。三是与县纪委共同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协作配合机制。四是先后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疫苗、猪肉、保健品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活动5次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1人,并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及心理测评工作2次。二是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犯罪发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干警围绕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吸食毒品、盗窃等与未成年人紧密相关的重点专题,分别赴全县3所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三是为在校学生的健康保驾护航。聚焦学生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同县食药局、教体局工作人员,对县辖区内11所学校内设食堂及学校周边小卖部、餐饮店进行了为期4天的食品卫生安全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当面发出整改意见。四是总结工作经验,自主创作“人文检察 未检之家”普法宣传动漫片,该作品分别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区普法办举办的相关普法活动中获奖。目前,作品已赠送县电视台、县各中小学作为日常普法宣传材料。

        ——以案件统一管理为依托,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一是强化案件统一受理和结案管理。全年受理并分流各类案件22件43人,经审查决定不予接收案件1件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均进行程序把控、超期预警、全程跟踪和督促催办,全年共发起个案流程监控12件,未发现违规超期办案情形三是强化涉案财物统一管理。严格把关涉案财物扣押、移交、处理等环节,做到“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清理”。四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案件实行一季度一评查,经核查无严重瑕疵和冤错案件,并将评查情况报市检察院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扎实开展改革“精装修”工作确认7名员额制检察官等级,2名检察官按期晋升为一级检察官任命2名检察官助理,推荐第二批入额检察官人选1名。不断压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分案管理和入额院领导办案管理,全年入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43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共办理29件,占比67%。健全三类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不断增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发挥考核激励与引导作用

        ——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将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汇报2次。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邀请县人大工作人员对检察建议送达、建议事项整改进行监督2次;开展社会调查问卷活动1次。将案件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发布,自觉将检察工作置身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中全年,派出23人次参与法治宣传7场次,落实“谁司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开展释法说理、以案释法活动5次。

            三、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初对干警进行十九大知识测试,年中与县法院联合开展十九大主题演讲比赛年底组织干警进行十九大知识竞赛,督促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年安排干警集中学习24次,撰写心得体会54组织干警观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厉害了我的国》、《“平”语近人》3部专题片20次;院领导为干警集中授课6次,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上党课2,在全体干警中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抓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干警规矩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三个专项活动为契机,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推动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着重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规范、精神焕发的检察队伍。

            努力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质能力专业化建设。落实林芝市院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要求研究开办“米检青年业务论坛”,旨在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彰显个人见解引发年轻干警学习热忱,为业务工作提供更多新思路,全年累计举办业务论坛21期;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6人按照检察机关“双百计划”派员前往广东检察机关开展岗位实训1人;充分发挥干警的能动作用,筛选多本法律读本教科书,新老干警共同学,加强干警知识储备,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学习。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是我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米林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县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米林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新时代党中央、区市县委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如何解决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方法措施不多。三落实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钉钉子”精神。四是党员活动室、谈话室、模拟法庭、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必备工作场所,以及干警周转房、备勤房还需进行建设。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是米林县加快小康建设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不断完善检察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思路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检察业务、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化建设,砥砺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定位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扫黄打非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化精细化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二是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把纠正违法等刚性监督手段与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柔性监督方式结合,把依申请监督和依职权监督结合,切实增强检察监督的法治化、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认真落实涉案未成年人特殊刑事诉讼制度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帮教、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作用。

        四是巩固增强公益诉讼实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法治政府、健康米林建设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加大办案力度;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重点做好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政策法律理解适用等方面工作有效衔接。

        五是着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新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围绕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结合为期3年的“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铸就过硬政治品格,把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着力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想引领,依法完善各类监督手段,积极推进平安米林、法治米林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检察篇章。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2.员额检察官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主体地位,赋予检察官在办案中更多的自主决定权,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本质是以证据为中心,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要在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起诉、审批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4.“双百”计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民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人才援藏力度,201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干部人才援藏“双百计划”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内地检察机关援藏干部人才数量、西藏到对口支援检察机关岗位实践锻炼人数从每年50名增加到100名。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服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以公告方式告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并且规定检察机关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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