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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及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好“四个最严”专项活动,针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围绕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领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监督,保障学生用品、儿童玩具质量安全以及食品安全。2020年10月28日,我院未检联合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县学校周边餐饮、文具、百货等门店进行了地毯式的突击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食品经营户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健康证;二是,是否销售“五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三是,有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现象;四是,餐饮店后厨卫生情况;五是,是否存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禁止销售商品;六是,是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无在显着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 

           在走访辖区学校周边时发现,学校附近商铺正在销售的部分儿童玩具及学生用品,存在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部分产品有条形码,但扫码后无产品信息,产品外包装未标明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标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检查的学生经常出入的五家餐饮店,其中两家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上述问题严重危及未成年身体健康。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将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隐患。 

           此次检查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及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开展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筑牢校园学生安全防护网,让广大少年儿童吃得放心、用得舒心、玩得开心,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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