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关于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推进我县“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工作协作机制落地见效,2021年12月8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刚同志带队前往尼玛江热乡直孔电站水库及拉萨河唐加乡段开展巡河工作。
在巡河过程中,我院干警借助公益诉讼勘察设备对水体进行了检测。同时,对河流周边生态环境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行政机关,督促开展好清理、改善和保护河湖流域生态环境工作,切实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探索开展多形式的“河湖长+检察长”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往纵深发展,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力度,努力形成河湖管护合力,推进河湖执法监督有力有效,助力提升我县河湖管理水平,全力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