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2021年11月16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支部2021年第9次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白玛旺吉同志主持,全体在家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在家干警围绕讲话精神进行交流发言。
随后,对两名县处级党员进行身份确定,在先期走访同时期支部委员,同时期党员,填写认定表格的基础上,注重党员“思想”认定,与本人进行谈话、了解掌握思想认识、现实表现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审查,进行民主测评,确定党员身份。
通过此次会议,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工作,也为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明确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