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上午,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成员和在家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文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等相关领导同志应邀到会指导。

检察院党支部对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做了充分的准备。会前,支部班子研究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检视,查摆问题,为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并通报了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筹备情况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随后院党支部班子和党员干警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警围绕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内容进行了实事求、直面问题,从个人实际查摆了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文同志对组织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党支部继续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坚强的支部战斗堡垒。二是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党支部和党员干警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要逐一梳理,对标对表,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三是全体党员干警坚定好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发扬好“螺丝钉精神”, 扎实履行好党员职责和义务。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全体党员干警要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始终,达到思想上有提升,行动上有自觉,政治上高站位。二是加大整改落实力度。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警要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三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新的开端、新的起点,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开展好支部各项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最后,会议还对支部班子和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