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2021年12月23日至24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玛旺吉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前往芒热、索金、达孜、奴玛等乡镇深入持续开展“亮剑护河”专项行动。

首先,检察干警先后来到索金、奴玛、卡孜等乡镇,按照《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开展“亮剑护河”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辖区五个采砂点的采砂活动进行重点检查。其次,围绕水资源保护,对邬邬玛曲河、湘河等重点水域岸线,就河道水质、河道保洁和河道“四乱”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察监督。最后,前往相关行政机关,就河湖日常管护、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确保联动长效机制推深做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一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手段,深入摸排涉河湖问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持续发力推进“亮剑护河”专项行动,为南木林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