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底色,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经济发展、民本民生保障,以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为切入点,结合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积极回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以检察力量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连日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前期线索摸排、取证调查、磋商座谈等基础上,实地走访涉案的5个乡镇和行业部门,针对辖区内个别乡镇和村居存在的随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河道、道路两旁乱堆乱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乱象,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6份,通过履职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切实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下一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牢把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推进南木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