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发现我县卡孜乡自2019年以来刑事发案率较高,占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的21%,案件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两罪名,案件当事人均为酒后实施犯罪,且村委干部涉案占一定比例。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基层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充分结合,强化公共安全防控,切实防止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11月11日,我院依法向卡孜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联合相关部门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管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为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办案人员在检察建议发出前,主动与县综治办公室、乡政府负责人沟通联系,当面讲清事实,分析问题,商量对策,形成了统一意见。同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县综治办公室,督促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
近年来,我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注重打防并重,密切关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检察建议书的发出,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法治南木林建设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