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院召开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会,依法向南木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全县食品生产销售领域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堆同志、我院在家院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参加了宣告会。

今年9月,我院在依法履职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本县域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员工无健康证、卫生环境差、未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食品安全销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院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县域内违规生产销售食品行为予以监督纠正,加大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规范食品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郑堆同志表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盘接受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内容,根据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逐条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方案,依法对全县范围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整改相关问题,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共同发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完善社会治理功能,消除安全隐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