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光: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检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进一步深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民法典确认的各项民事权利保护落到实处。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普遍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充分、更有效。民法典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它以民事权利的确认为“经”,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纬”,系统构建了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全方位保护体系,特别是在民事权利保护方面有许多制度创新,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的范围和内涵。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将民法典对人民群众权利的保护落到实处,是对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重大考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检察机关对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是民事检察的基础性工作与核心内容,集中体现检察机关对于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法律适用能力及纠偏引领价值。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通过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对于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问题予以回应,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有关权利保护的法治需求,促推民法典确认的各项权利保护落地落实,将人民至上司法理念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进一步彰显民事检察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相结合属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的核心是对民事审判权这一公权力的监督,但从业务属性上来讲,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又是以案件事实判断及民事法律适用为基础展开工作的,其中必然涉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问题。比如检例第157号陈某与向某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面对当事人穷尽各种方式解除合同无果的困境,检察机关通过抗诉不仅保证了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制度的正确适用,还及时解除了当事人维权困境,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我们希望进一步引导各级民事检察部门在监督纠正错误司法裁判的同时,切实发挥对当事人权利救济的职能作用,将民法典精神落实到位。
三是进一步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法治保障,只有在法治这个“最大公约数”下,最广大人民群众才能享有更为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通过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引导各地通过监督工作促进民法典正确统一实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同时主动就发现的类案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