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延伸涉林工作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森林生态资源,按照上级院相关工作要求,近日,我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联合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前往各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地排查相关情况。
首先,我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前往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协商沟通森林督查相关事项,进行信息共享;其次,与尼木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7处拉萨市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地,排查具体占林及破坏林地面积,并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处森林督查问题发现地上存在当地车队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手续前私自侵占江河滩地,挖沿河道路,取土卖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该问题我院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下一步,我院将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涉林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真正让“检察蓝”更好地助力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