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上午,应县公安局的技术援助要求,我院党组派出兼职技术的杨伟光前往公安局刑侦队在普兰镇派出所的办案区,现场对公安局法制办干警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教学以及审讯室建设的指导。

为促进公安局刑事侦查工作以及办案区设备使用指导的司法程序办案规范要求,县公安局在普兰镇派出所开辟一个司法审讯的办案场所,专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使办案侦查司法规范化。但因其他各种原因,县局刑侦的干警未能使用,根据先前的技术援助经验,格桑副局长特意到我院要求兼职技术的干警杨伟光前往技术讲解。我院党组研究后,本着有利于司法监督,派出杨伟光前去技术支援。

干警杨伟光技术讲解中,认为公安局刑事侦查办案区摄像头和门禁符合办案要求,告知刑侦队干警们如果安装一个电子扫描的安检门会更好;而后查看时间仪器,其上带有温度和湿度显示,又看被讯问人座椅,其上拥有手铐,这些都是符合要求的;随后向格局及刑侦队干警们讲解了时间仪器上的时间、温度、湿度要和电脑刻录的要保持一致,这是为了防止视频资料出现拼接作假的现象,保证被讯问人的人权和司法程序的公平正当;之后讲解为何同时刻录两张光盘影像资料,是为保证刑侦队提供的影像资料是第一原始证据,能保证司法证据的证据力,同时满足一份影像资料随案卷宗,一份技术人员保留,以便不时之需;最后讲述同步录音录像的详细步骤,并进行演示,而后查看录音录像效果。列出注意事项清单交于负责的公安干警。全程技术讲解过程得到了公安干警的肯定。

对公安局的技术支持,是我院一如既往的工作原则,改进公安局的办案技术能力,一是能提高司法公平正义,将检察监督落到实地。二是能协调检察院和公安局的司法程序正当且保证执法规范化上共同进步。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使公检法规范执法能力,使我县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