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分院政治部、区检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高检院《关于举办全国检察机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高检政〔2018〕135号)要求,我区三级检察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第二期(9月3日至23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网络培训班。
请各市分院、基层院和区检院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有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实现培训全员覆盖。
对已经参加过相关内容培训的(达到脱产培训16学时或网络学习20学时),我们将进行摸底后报高检院。请各市分院、区检院机关各部门将已参加过相关脱产培训的、达到16学时或网络学习达到20学时的人员名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情况统计表》)于8月31日前将报区检院政治部宣教处扎西次仁内网邮箱。其他没有参加过相关培训的所有人员为应参训学员,请各级院管理员应按照要求,在开班前导入学员信息,9月3日正式学习,23人结束;对没有中检网院账号的人员,应及时为其分配学习账号。区检院政治部将在培训区检检查各级院干警的学习情况,对确保全员覆盖。培训班结束后,区检院检院政治部将对各级院和区检院各部门学习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高检院《关于举办全国检察机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2:《已参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人员情况统计表》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政治部宣教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