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曲教整办[2021]11号《关于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的通知》的要求,对照评查要求,我院近日对我县公安局2018年以来办理的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院于2021年6月6日、6月8日、6月9日,派检察官、书记员先后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2018年以来办理的重点案件进行案件评查。案件评查坚持实事就是、于法有据、公开公正、注重实效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全面落实“一案三查”。此次评查的重点为受案后超期未作结论案件、不予立案案件、撤销案件、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未结案件,经评查2018年以来县公安局无受案后超期未作结论、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未结案件。
在评查中,通过采取查阅卷宗材料、案件登记本、询问承办人等方式,查找案件程序、证据、事实认定、违纪违法问题、案卷规范情况、其他事项等方面的问题,并填写《曲水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评查表》。此次我院共评查案件283件,其中县交警大队办理的案件256件:涉及交通事故、危险驾驶82件;违法行为处理174件;各乡镇派出所办理的案件21件。评查发现问题共32条。
我院将交叉评查报告上报县教整办,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归纳,计划综合向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及时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