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和“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的西藏检察工作整体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全面深化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政治信仰、坚守为民初心,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全年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2次,形成专题报告1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党组成员交流发言59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5篇。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接受县委宣传部巡听时受到了肯定。
扎实推动机关党建。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党内教育经常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了义务植树、线上答题、参观军史馆、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党的生日话职责—我与公益诉讼共成长”等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全面覆盖党员“三包”,派出60余人次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一年来,党支部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12次,书记讲党课4次,支部集中学习28次,撰写读书心得32篇。
着力推进从严治检。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检察长末位发言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党组议事会议15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如实记录报告领导干部、亲友、同事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2件,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保障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节前召开会议强调廉政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反馈,我院聚焦反馈意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根据自治区党委对我县的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查摆问题3条,形成调研报告6份。今年选派2名干警到市委巡察组,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始终服务曲水发展大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践行“少捕慎诉”理念,实现办案的三效统一,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20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4件67人,案件同比上升28.6%,人数同比上升48.9%。所办案件中危险驾驶案占39.6%,故意伤害和交通肇事案占26.4%、7.5%,且办理了强制猥亵、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运输毒品等新类型案件。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件22人,案件同比上升9.1%,人数同比上升100%,其中批准逮捕4件5人,同比下降33.3%、16.7%,不批准逮捕7件11人,1件6人正在办理中;同比上升16.7%、83.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件45人,同比上升35.5%、32.4%,依法提起公诉29件30人, 同比上升38.1%、30.4%,作出不起诉10件13人,人数同比上升18.2%。4件8人改变管辖、并案处理或正在办理。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及精准量刑建议,量刑采纳率达100%。
强化检察监督职责。通过提前介入,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县公安局刑警、交警及“四乡两镇”派出所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督促规范执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1份,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1份,两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检察建议刚性得到发挥;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提起抗诉的1起案件获成功改判;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取得新突破,针对县法院民事公告送达审判程序共性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我县及空港新区21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监督检查30人次,未发现脱管漏管现象。
提高公益诉讼质效。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件,同比上升950%,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7件,同比上升160%,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同比上升90%,均已整改到位,有力督促行政部门治理污染水域1.02亩,清理河道约0.15公里,清理固体废弃物382余吨,占地面积约6.3亩,补植复绿800余株。积极排查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线索,针对我县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修复窨井盖49个,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机制。针对达嘎镇境内部分村组私自挖坑倾倒、填埋大量垃圾的问题,立案并举行了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县级领导共11人,就听证事项各自发表意见,最终达成协同负责、联动整改的意见。对我县诊所及药店进行药品安全专项排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学校食堂开展监督检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及跟踪监督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沟通,督促整改;与县水利局签订《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建立河湖治理协作机制,共同维护河湖生态安全。
全面推进未检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件1人;“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担任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次,其中王慧检察长以“师德与教育”为主题专门为县中学教师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惠及师生300余人;“六一”前夕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及学生共计43人,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针对我县校园周边商铺未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相关提示,启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后移送上级院,后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烟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校园欺凌方面的问卷调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三、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助力县域综合治理
疫情防控中诠释检察担当。面对疫情我院干警同全县人民一道,严格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各项防疫部署。疫情期间,我院采取灵活的办案方式,在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深入各乡镇菜店、超市、商铺检查有无野生动物交易、囤积居奇、抬高物价等现象,前往县医院、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了解医疗废弃物处置及肉类检疫工作,监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前后共派出3名干警前往社区、宾馆、火车站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1名干警仍抽调在县疫情防控办,全院干警共为疫情捐款5300元。
着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市县委维护社会稳定一系列工作部署,将维稳与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维稳防控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全年共组织召开维稳工作部署会12次,全力参加县国安指挥部值带班、“江贡曲”期间驻寺、县域街面巡逻等工作,共投入检力435人次;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台账及机制,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关注,组织扫黑除恶专题学习30次,召开推进会20次。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院切实履行帮扶单位责任,定期前往对口户家中走访慰问,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询问帮扶措施到位情况,并送去慰问金共计2万元。招录帮扶户2名未就业大学生为我院书记员,解决其实际困难。选派1名干警到曲水镇曲水村开展驻村工作,配合村两委开展日常工作及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受到所在村委会人员的肯定。经向县财政局备案,我院将闲置的办公家具赠予驻村点,为驻村点党员活动室解决部分办公家具。
提高法治宣传质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察长应邀为县公安一线干警授课,受众80余人,取得良好成效;5名女检察官组成“法治巡讲团”,深入各乡镇、村组及学校轮流开展法治讲课8次,结合办案经验,以案释法、以案释理,不断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参加“六五”环境日、综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28次,发放宣传材料7200余份、宣传物品2900余件,提供咨询230余人,惠及群众29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我院介入了解历时15年的聂当乡德吉村5组与珠峰农机公司土地纠纷事件,以及曲水镇茶巴朗村委会与村民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纠纷,检察长亲自调阅相关诉讼文书,疏理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相关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把牢政治方向,做好检察专项工作
深化纪法衔接助力从严治党。我院办理了曲水县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监察委调查,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取证,参加监委组织的案件协调会议。按照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检察长亲自承办此案,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审核把关法律文书,并出庭履职。被告人邵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所贪污公款被依法追缴。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全县干部敲响了警钟。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覆盖,坚持可用尽用,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37件39人,适用率分别达90.2%、86.7%;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所提量刑建议法院均采纳。适用速裁、简易程序25件25人,最大限度缩短办案用时,提高诉讼效率。与拉萨市司法局达成值班律师协议并成立曲水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实行值班律师坐班制度,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覆盖率达100%,保障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
推进“案-件比”质效评价指标。根据上级院要求,研究制定并细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成立考评委员会及办公室,将“案-件比”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在办案中避免程序空转,提高诉讼效率。截止目前,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5,远低于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切实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按照上级院要求,起草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初步确立了“3+1”机构格局及人员配置,为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进行职务职级晋升、择优选升2人,补录2名聘用制书记员,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员额检察官在一线办案,实行办案责任终身制。
五、坚持人才立检,加强队伍建设
做学习型检察人。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力度,全年组织《民法典》学习10次,撰写学习心得14篇。加强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学习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9次专题学习会,检察长亲自赴包村点宣讲。深刻学习领会上级检察机关各项指示,融会贯通到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
抓业务强素质。坚持走“素质强检”道路,结合疫情防控特殊背景,依托“学习强国”“云课堂”“小鱼易联”等网络平台,结合专家授课、会议讨论、同堂学、自学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全年参加网络教学7场次,组织345人次参加系统内外各类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参加第二届全市公诉人辩论赛、学习《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并取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报送检察信息;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条,法律文书39份;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信息平台作用,发布检察信息306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56名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我院首次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案件当事人等,听取各方意见,促进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对机房、保密办等进行了检察专网、外网及电话线重新布线。行政办公楼完成装修,“两房”均投入使用。投资30余万元对“两房”进行检察文化建设;周转房修缮完工并投入使用。
各位代表!2020年曲水县检察院干警忠于使命,扎实履职,取得了优异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曲水县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建设及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基层检察院人员少,办案经验不足,对于业务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信息化管理及技术装备还比较落后,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不足。三是队伍整体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监督检察工作,促进曲水检察事业不断发展。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大事多,喜事多,同时也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考验,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曲水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稳进”,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
强化维稳责任、落实维稳措施。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和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主动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工作。完善纪法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于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办案力量,突出专业化,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责。做优刑事检察,把“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推动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做强民事检察,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惩治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办案重点,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作为必办案件主动作为,增加群众获得感。
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按照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加快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培养新时代检察人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措施,做实做细司法便民工作,让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引进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为党的事业保驾护航、为人民守护平安幸福,是检察机关永恒不变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曲水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曲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1.【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扣西藏社会特殊矛盾,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2.【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3.【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立案监督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出现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的情形。
4.【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公开听证将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充分阐释,让当事人了解司法机关为什么这么处理案件,是以公开促公正。听证后,案件确有问题的会依法进行纠正;没有问题的,各方充分发表意见。
5.【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份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书,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8年10月26日,通过并实施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该制度。
7.【案-件比】即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
8.【两微一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自治区检察院以及拉萨市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的任务要求,“两微一端”是指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
9.【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10.【捕诉一体】是指撤销原来的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同一个案件的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