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提出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平主持会议,在家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罗平同志全文领学了《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就落实《意见》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检察履职的自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提升日土检察法律监督质效和公信力,为日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要深刻领悟中央《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结合日土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出谋划策,推陈出新。要科学谋划贯彻落实举措,强化对各业务条线的指导,督促全体干警把《意见》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二要提升监督质效。要以全院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要继续在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迎难而上,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综合能力水平,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人才保障。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效能、创新为抓手,坚持重点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抓好整改和保证质量相结合,做到完成任务的同时能力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高。三要强化能动联系。贯彻落实好《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需要长期发力的艰巨任务,需要争取各方支持,凝聚多方力量。要定期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重视和支持,统筹抓好落实;要积极主动向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要与政法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将《意见》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