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对桑某司法救助案进行回访监督
近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对桑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回访监督,实地了解救助金使用以及救助对象生活学习情况,并送去价值300余元的生活用品,进一步推动检察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9月23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桑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为其发放救助金48858元,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近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桑某司法救助案进行回访监督。回访中,检察干警与桑某监护人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了桑某恢复治疗、学习生活状况,查看了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要求监护人切实加强对桑某的监护和教育,规范合理使用救助金。经了解,目前,救助金全部用于桑某生活和学习方面,使用正常。
监护人曲某对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给予救助表示衷心感谢。她对检察干警说:司法救助解决了全家人的燃眉之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恢复治疗有了保障,也能继续安心上学了,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帮扶下,以后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同时她表示将积极与县检察院沟通联系,严格按要求规范合理使用救助金。
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回访监督是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力拓展和延伸,是保障司法救助政策落地落实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救助回访工作,不断巩固司法救助成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救助对象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