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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美丽日土建设 做好“河湖守护者”
        时间:2021-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美丽班公湖”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要求,今年9月,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守护美丽班公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止目前,共发现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清理生产生活垃圾3余吨,增设防扬散设施300米,促进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真抓实做。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依托本地区毗邻边境和新藏线旅游中心点的特殊地理位置,以班公湖环境保护为重点,在深化贯彻高检院专项活动的基础上,起草《关于“守护美丽班公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本县11家行政执法部门为专项活动成员单位,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为组长,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督促、指导专项活动开展。9月3日,组织召开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班公湖县级湖长拉巴次仁出席会议并讲话,专项活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强化重点部位监督。班公湖作为“日土名片”、“旅游地标”,对全县生态环境体系和旅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活动中,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办案一体化优势,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民行部门深入班公湖周边区域了解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从班公湖旅游区建设着手,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开展3次线索排查,积极消除污染隐患。

          强化典型案件办理,推动构建综合环保体系。日土县人民检察院从班公湖周边区域自然环境保护入手,对项目建设、污水排放等问题展开全面排查,强化案件办理,推动构建“班公湖综合环保体系”建设。今年10月,日土县人民检察就班公湖上游湿地保护实验区存在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村居垃圾填埋场未采取防扬散措施等现象,依法向两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生产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清理。

          下阶段,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治监督理念,充分发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职能,通过组织座谈和联合监督等方式,增强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意识,化被动监督为主动出击,切实改变发现问题再整改的落后局面,促进环境保护举措得以落实,为全县巩固环境保护攻坚成果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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