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检察机关的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透明度,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践行认罪认罚不起诉工作的有序开展。 5月24日下午,我院组织召开关于犯罪嫌疑人平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院副检察长、案件承办人曲珠同志主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司法局、县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人等相关人员应邀参加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平某到场参加听证,我院广泛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信息、证据情况、需要说明的问题,阐述了拟对犯罪嫌疑人平某涉嫌交通肇事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办人发表了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进行了真诚悔罪,听证员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法律运用适当。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过失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和赔礼道歉,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考虑,各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平某涉嫌交通肇事作相对不起诉意见。
此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旨在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强化了司法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能够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阳光”与检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