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提请:
任命次仁德吉同志为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审议决定。
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2018年4月9日
附件:1.次仁德吉同志任职理由
2.次仁德吉同志简历
附件1
次仁德吉同志任职理由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建议提请任命次仁德吉同志为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附件2
次仁德吉同志简历
次仁德吉,女,藏族,1991年12月生,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2017年7月入党,2014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上海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2010.09-2014.06 上海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14.07-2014.11 无业
2014.12-2015.01 谢通门县荣玛乡政府科员
2015.02- 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