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落细县委和上级院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个引领、两个紧扣、三个围绕”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县委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谢通门县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服务大局为引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始终把检察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上,调整充实维稳处突领导小组及工作预案,分时段、分等级扎实推进维稳敏感节点各项工作,投入警力620余人次,出动车辆180台次,行驶里程7200公里,维稳经费6.3万元,为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召开了全院动员部署会议1次、推进会议2次,制定印发了《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要点》、《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应对疫情,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为疫情防控狙击战和专项斗争“双打赢”贡献检察力量。建立大案要案会商机制等5项机制,设立大型宣传标语1个,悬挂宣传展板2个,悬挂横幅2幅,上报信息简报6份,院领导下乡督导检查6次,法制宣传7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次。以走村入户、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走访老党员等方式,开展全面摸排,确保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未发现案件线索。
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自我院检察长韦安辉担任县中学法治副校长、副检察长拉巴次仁担任县完小法治副校长以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没完没了”的精神持续推进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深入县中学和县完小开展了综合、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检教协作,清除校园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涉未成年性侵犯罪和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通过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未成年人的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维护了良好的校园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一份检察力量。开展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完小、县中学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观看微电影、互动小游戏等形式,让同学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犯罪道路。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畅通信访渠道,保证12309举报电话专人接听,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涉检信访“七个工作日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总体要求,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件次,办结2件次。
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体现检察担当,加强对涉及扶贫领域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对相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者怠于监管造成群众合法权益受损的,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和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脱贫户家中走访,了解脱贫户的吃、穿、住房、医疗保障、饮水安全等实际情况,了解明白人的培养情况以及满意度,了解建档立卡户、边缘户满意度,挨家挨户核查基础数据、了解基本情况、查看易地搬迁情况、进行脱贫攻坚知识问答,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工作计划》,组织全院干警深入达木夏乡嘎堆村和列巴乡普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走村入户进行走访调查,与结对帮扶户面对面交心谈心,重点了解结对帮扶户的家庭人口、住房、生产生活状况等,共帮扶户数16户,落实结对帮扶资金4800元。
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检察作用。突发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也是检验检察机关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考场。按照县委和上级院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学习宣传疫情有关防控知识,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做好值班维稳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办理了全区首例(涉疫)次某某、旦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全院干警共捐款6000元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件4人、依法批捕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4件5人、不起诉1件1人,正在审查1件1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3.3%,提出量刑建议4件、采纳4件,采纳率100% 。
推动公益诉讼新发展。制了藏汉双语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次,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200余册,干部群众受教育人数达到200余人,有效提高了我县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2020年本院党组加大行政公益诉讼办理工作,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6件,剩下线索正在调查中。上半年办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次某某、旦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依职权监督职能。开展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宣传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使应当得到监督的案件都进入监督程序。加强与审判机关联系,对不服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法律为根本遵循,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审判权威。上半年,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08件,判决15件,调解结案30件,裁定10件。我院对每份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都进行认真仔细审查,其中11件案件在程序、实体上存在一定问题,我院已对其立案进行审查。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监督措施、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司法办案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突出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解矫仪式,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以及法律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次,对全县13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检查期间发现存在对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已采纳并作出回复。
(三)把握改革核心要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扎实做好配套政策落实。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按照上级院及本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紧紧抓住改革这一主线,积极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套改工作,制定了《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目前我院共有员额检察官7人,司法辅助人员8人,行政人员1人。
科学合理完成绩效分配。依照《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我院考评委员会对全体干警进行了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绩效奖金进行了分配,对全院绩效奖金分配表和考核规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科学合理完成了2019年度绩效考核。
(四)有序规范检察权行使,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执法办案,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视察检察工作,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检察环节司法文书,自觉将检察权的行使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主动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思想先行,加强内部自我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立检察官系统办案体系,完成文书更改22份、权限设置363项,全面实施电子签章应用系统,审核法律文书52份;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务信息38条,转发法治信息235条。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个环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开展专题研讨会、讲党课等活动,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增强主题教育实效;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政治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共开展理论学习18次,研讨6次,撰写学习心得18篇,观后感14篇。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了新一届支委会成员。成立了党支部爱心基金会,为身边的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送去爱心和慰问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压实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十项规定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和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十项规定,讨论研究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履职到位,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齐部署、共推进;上半年,全院干警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干警执法能力不强,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还有许多的不适应。二是检查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监督等仍是业务短板,“破冰”力度不够、方法不多、举措不实。三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融入全县治理体系、确保全县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还有不小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谢通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刑事公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裁量、公正处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始终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程序推动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
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制度;办实群众来信件件恢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在落实,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全力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今年是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恪守法治精神,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严格落实区检院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意见制定的18项措施,在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中履职尽责。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把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要求,切实担负“疫情防控”与“检察履职”双重职责,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