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自治区检察院多吉副检察长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日喀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次仁顿珠等陪同调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国安办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次仁和全院干警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谢通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韦安辉主持。
座谈会上,韦安辉检察长汇报了我院在疫情期间受理的次旦、旦增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相关情况及认罪认罚和公益诉讼工作。多吉副检察长首先肯定了本院在案件办理方面的成效,代表区检院党组向县委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表示了感谢,对下一步案件办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该案是涉疫案件,要注重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要考虑社会稳定方面,又要让犯罪嫌疑人明白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责任;二是要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在办理案件时既要让犯罪嫌疑人知道法律的威严,又要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案件办理后,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传工作,让农牧民群众知道猎杀野生动物等破坏国家安全生态屏障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增强农牧民群众法制意识;四是办理案件时要以认罪认罚为办案导向,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是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五是要将该案办成精品案件,因该案是疫情期间的涉疫案件,要注重时效,按照刑事案件优先的原则,运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将该案办理成全区、乃至全国的精品案件和指导性案例。